页。)。从反对者的批评意见中,也可以证明朝廷这个时期并不是采取什么“则”的方针。如果一定要用“剿”或“抚”来概括清政府这一阶段对待义和团的政策,那末,批评者们所说的“既不剿,又不抚”,倒是勉强可说接近于当时的实际情况。
在义和团运动的当时和稍后时期,曾经有很多人指出:如果清政府一开始就采取“剿”的方针,义和团是很容易“□平”而不致于发展到后来那样的规模的。这个说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到了第二阶段,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说第一阶段清廷是能剿而不剿,到第二阶段则是欲剿而不能了。
由于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义和团得到了空前迅速的发展,也由于载漪、刚毅等一派在宫廷斗争中占了上风,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局势,这种局势,按照慈禧的形容,就是 “那时他们(按:指义和团)势头也大了,人数也多了,宫内宫外,纷纷扰扰,满眼看去,都是一起儿头上包著红布,进的进,出的出,也认不定谁是匪,谁不是匪,一些也没有考究”,“因此更不敢轻说剿办”(吴永:《庚子西狩丛谈》,《义和团》第三册436页。)。按照上谕的说法,叫做“既有法不及众之忧,□成尾大不掉之势”(《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946页。),“剿之,则即刻祸起肘腋,生灵涂炭,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87页。)。而按照巴德兰的叙述,则是“(义和团)滋闹既久,聚集愈众,国家虽欲弹压,一时亦难措手矣”(《中国会党论》,见《义和团》第四册,第242页。)。清政府对于义和团实行控制和利用的政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迫地确定下来的。
人们通常把清政府这个阶段的政策称做“抚”的方针,或者叫做“全面招抚”的方针,这自然不能算错,但却是很不确切的。因为“抚”之一字,并不能包括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清政府正式褒称义和团为“义民”、屡次“传旨嘉奖”并赏赐银米、甚至下令各省督抚要对之“招集成团,借御外侮”的同时,清朝统治阶级中的许多人,包括某些所谓“支持”义和团的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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