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德意志的另一行泪——二战德军老兵寻访录》,作者:朱维毅,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莱茵大营”之谜
希特勒的种族观在地理上带有明显的“西贵东贱”的特征,这就导致了纳粹德国在东、西两线战场上对战俘的不同待遇。对于在东线俘虏的敌人,纳粹几乎是为所欲为,而对在西线俘虏的敌人则基本上按照日内瓦公约的要求行事。
在“二战”时的欧洲西线战场上虽然也发生过敌对双方互杀俘虏的个别事件,但总体上说双方在对待战俘的做法上都还算守规,因此,德国兵在必须缴枪投降的时侯,无不希望成为西线对手的战俘,因为他们自认为有权利要求西方的对手给予他们“日内瓦待遇”。
所谓“日内瓦待遇”,是在一些军事大国的主持下,由世界众多国家共同约定的一些战争时的游戏规则。在“二战”期间适用的“日内瓦待遇”是从1929年7月27日开始生效的两个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中的第一公约是《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病员待遇的公约》,第二公约是《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第二公约的实质在于要求签约国以本国军人的相关标准善待被本国关押的敌国战俘,对这一点人们可以从公约中的以下规定中明确感知:
第10条……至于宿舍的总面积、最小限度的空间、起居设备和材料,其条件应与收押国安置自己部队的条件相同。
第11条……战俘的口粮在数量和质量上应与收押国自己的部队相同。……
第12条服装、内衣和鞋袜应由收押国供给战俘。上述衣物的经常更换应获得保证……
第13条各交战国应负责采取一切卫生措施以保证战俘营的清洁、卫生及防止传染病。……
在对公约的遵守上,德国兵有理由相信美国人做得最好,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美国是时尚文明的代表者,是国际间缔结日内瓦公约的主要倡导者和执行的主要推动方,又是最具有善待战俘的物质实力,更况且美国人对德国并无深厚的历史积怨,不象英国和法国那样上百年来恨德国人恨得咬牙切齿。这也就难怪“降美不降苏”成了面临失败时的德国兵的普遍心态。
我在柏林工大的博士导师克拉茨教授就曾是被美军收押的战俘。但是,他为我展现的却是另一番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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