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名誉。
以行政的力量确定学术争论的是非,把对方不仅看作是学术的对手,而且看作是国家的敌人。这样的做法严重地压制了不同意见,粗暴地践踏了学术民主。通过党和国家的力量,甚至动用国家机器,干预不同学术观点的争论,是苏联的一个很坏的传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批判了苏联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领域的许多僵化的观点,迈出了不小的步伐,但是对它的学术政策的反思是远远不够的。我认为,这项任务要远远比具体学科领域的学术观点的批判重要的多,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学术观点发展的环境。
政府在科学决策时,在确定某种理论框架作为制定政策的基础时,不应该像苏联那样压制其他理论和学说的发展,有关部门的领导者应该鼓励各种不同的理论的发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们当然应该鼓励理论家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关心党和政府的决策。但是,理论家与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之间决不仅仅是一种宣传和解释的关系,而且还应该包括讨论和批评的关系。只有这样,理论才能发展,政府的决策才能减少失误,才不至于不顾时间、地点、条件,等到出现大的挫折后才不得不“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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