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的墓地区和居住区,已清理良渚文化墓葬43座,建筑遗迹3处,灰坑30余座,水井2口、河沟1条。墓地区位本次发掘区的西部,系利用茅山南坡中部地势高凸处再堆土营建而成,已清理墓葬29座。清理的墓葬均有长方形竖穴土坑,人骨已朽,部分墓葬发现有葬具痕迹。墓葬随葬品中陶器的基本组合为鼎、豆、罐,根据性别不同随葬石钺或陶纺轮,随葬玉器的种类有璧、三叉形器、冠状器、璜、镯、锥形器、坠、管、珠、串饰等。居住区位发掘区的东部和中部,F1、F3均由可能为柱础的石块和柱坑(洞)组成,其中F3石块排列有一定规律并总体围成一长方形单位,柱坑内柱洞痕迹明显,底部并垫有石块。在发现建筑遗迹的居住区附近也散布有良渚文化时期墓葬,已清理14座。居住区地层中出土不少石犁的残件,其中1件3件套组合大石犁比较完整,器形少见。
G2是良渚文化中晚期聚落居住生活区和稻田遗迹区的分界。目前以探沟形式分段揭露的G2东西跨度106米,G2各段宽度不等,在4.5—18米之间、深浅也不一,应是为了起到丰水期排水和枯水期蓄水的作用。判断G2应该同时具有防洪排水、提供生活用水和灌溉南部稻田等多种功能。在TN8—9E16段和TN8—9E9段的G2底部发现有成组的长方形或不规则圆形的坑状堆积,部分坑底垫有石块并发现有残存的木柱,是否为立柱架桥的通道还待进一步确认。
坡下的稻田遗迹区,北端发现有与G2方向基本一致的东西向大路兼G2南侧堤岸1条(L1);紧邻L1南侧有灌溉水渠1条(G3)、灌溉水口1处;稻田发掘区中北部发现有东西向小路1条(L4)、L4附近另有作为稻田口的活动场所1处;稻田中则已发现基本呈南北向(南端略偏东)的小路(或田埂)共5条。
以探沟形式分段发掘的L1各段宽窄不等,约为3.4—8米之间,路面和路层中夹杂较多的碎陶片、细砂和少量的红烧土块,路面剥剔中发现有细薄片状小层,应为踩踏面。
灌溉水渠(G3)紧临L1南侧,总体也大致呈东西向。东侧较浅,深度约0.18米,南北宽2.5米左右,由东向西深度逐渐加深并逐渐呈喇叭口扩大,到发掘区中部演变为一蓄水池塘,在蓄水池塘南侧并发现1处灌溉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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