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达其“治”,也就必然要相应地内讲仁而外讲义。也许孟子正因此而将自己的政治思想、中庸之道概而言之为“仁义而已”[22]吧?其实,这大概也就是古已有之的始于“亲亲”而终于“尊尊”、或出乎“仁”而入乎“义”的“亲亲尊尊”之道、仁义之道、政治之道和人间正道。它虽百世可知,越千年不易,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意义。另据《礼记》中载:
子曰:“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教自长始,教民顺也。教以慈睦,而民贵有亲;教以敬长,而民贵用命。孝以事亲,顺以听命,错诸天下,无所不行。”[23]
而顾炎武《日知录》亦云:
《路史》曰:“亲亲,治之始也。”尊尊治之终也;亲亲尊尊即礼,治之道也[24]。
由此可见,所谓“孔子之道”,大概就是这样一种融“亲尊”为一体、集“仁义”于一身的亲亲尊尊、文质彬彬之道吧?
至于所谓“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一句,其中的“杀”与“等”二者同意互文,是相对的,都是指差等、等级之意。而所谓“亲亲之杀”,就是说“亲亲”要有一个亲疏远近的区分,不能亲无分别,爱无差等;换言之,“仁”有“亲亲之杀”。又如《礼记》中云:
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25]。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26]。
郑玄对此注曰:
己,上亲父,下亲子,三也;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五也;以祖亲高祖,以孙亲玄孙,九也。亲益疏,服之则轻。
而《日知录》则更云:
凡礼皆以义起耳,《礼》有云“上杀,旁杀,下杀”,《中庸》言“亲亲之杀”,是古人于礼,凡事皆有等杀,况丧礼服制。父母皆服三年,而高祖则齐衰三月,是丧礼已有等杀,何独于祭礼不可行乎[27]?
而所谓“尊贤之等”则是说,即使“尊尊”,也同样要涉及到一个等级名位的问题,不能贵无原则,尊无等级;也就是说,“义”有“尊贤之等”。诸如《左传》中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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