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刘寿绵因不善经营,迅速败落下来,出家做了和尚,并让夫人和女儿随之做了带发修行的居士。
他们以为遁入佛门便可清净无事,其实在多事之秋并不然。刘小姐结局如何虽不得而知,但一定遇到了麻烦。
最初,在知道她出家的消息后,老舍心碎人瘦,把巨大的悲伤埋在心底,毅然出走英国。
从写于1933年的《微神》这篇自传体小说中,可以发现一些关于这位刘小姐的线索:他俩青梅竹马,都喜欢对方,却顾忌传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她出家后,他远走他邦,想念着她,没有她的消息;他回来才打听到,她不幸沦落,被人蹂躏。他终于向她求婚,得到的是狂笑;他觉得要当面找她说清楚,去了几次,才看见尸体——她已因又一次打胎而死。老舍始终对刘小姐藏着真情,以至于一时之间,很难再有哪位女子能够替代她在他心中的地位。
这么一位女子,相当于但丁笔下的“贝特丽丝”吧?但丁虽对她一见钟情,贝特丽丝最终却未嫁给他。但丁在旷世诗篇《神曲》中,把她描绘成引导他进入天堂的女神,以寄托美好情感。
刘小姐在老舍的小说里,也一再现身,使得他凡描写到男女爱情的小说,都带有一定的模式:男女相爱,女方的地位一般比男方高,女方或失意,或沦落风尘,或过早夭亡,男方则都是远走他乡,如老舍本人的出行英国一样。而他笔下的年轻娼妓,小福子、月牙儿等,也都读过书,大多是师范毕业,做过小学教师,卖身都有个被强迫的过程。暗含了这位刘小姐的身世和遭遇。
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初恋,老舍的艺术世界、人物形象,怕是会有极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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