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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事业中永生:许广平诞辰110周年(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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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4-17 23:12:55 来源:文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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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2003年第11期),许广平出生刚三天,其父许阆甫先生即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香港一个姓马的劣绅家。马家虽然自称“寒士”,标榜“读孔氏书,守周公礼”,但却纵容家人拦街抢劫,掳人勒索。事后许父自知铸成大错,终日“重锁双眉”,“终生终世抱病含愁”。许广平懂事之后,知道自己“所遇非人”,“始欲自杀见志”。15岁那年,马家来人,许广平当面抗婚,明确表示“婚约取消”,致使马家恼羞成怒,将她诬为“贵族礼仪之家”的“败类”。1921年初,马氏子马天星(其时担任大新公司影画部司理),又以“已届壮年”为由,来函亟亟逼婚。因许父已于1917年去世,许广平委托兄嫂出面,彻底废除了婚约。许广平的这一遭遇,使她对同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鲁迅更加同情,更加理解,更加关爱。
许广平对旧式婚姻的反叛,还见诸1926年3月4日她在《国民新报副刊》第79期发表的《结婚的筵宴》。此文《许广平文集》未收,应视为一篇许广平佚文。文章由王鉴武先生和郭淑文女士的婚宴引发议论。新郎新娘是先行同居,婚后十九天才请喜酒,免去了花车、傧相一类旧俗。喜宴上新郎穿寻常洋服,新娘还是照旧的蓝布衣和黑裙。许广平对这些破旧立新的做法颇为赞赏。但以“浓酒丰肴”举办婚宴她却持根本反对的态度。因为她认为结婚是两方当事人的事情,不必耽心社会舆论作“道德上之否认”而以酒饭进行变相贿赂。这一看法,跟鲁迅同年同月发表的《狗·猫·鼠》观点完全一致,显然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文中的王鉴武13岁即被父母包办娶亲,前些时候因过继给伯母,算是“兼祧”(即一人兼做两方的继承人),按旧习才有再婚的机会。许广平认为这就是中国礼教的聪明滑头之处,没有外国允许离婚后再婚符合人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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