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过年开销的希望。
2 工厂年终奖:从零到年货的转折
20世纪30年代的反帝运动曾经一度让工人觉得自己也是国家的主人,不幸的是老板利用了他们的感情:“你们不是痛恨日本人吗?不是要反日爱国吗?日本人正要打倒华纱,使得你们没有工做呢!现在你们帮助厂方减低出品成本,就是表示我们中国‘劳资合作’的团结精神,也就是抵日货、救中国的爱国行动!”“万一各位工友不肯帮忙,那么我们无法维持,只有关厂!”
老板底气十足,当年的上海失业人口超过近60万,这些人从事的都是机器上的简单劳动,谁不愿意干或者死掉,立刻就有人补进来。民国时期有《工厂法》限制工人劳动时间,每周6天,每天八小时,不幸的是,这法律从来没真正起过作用。由于每天工作18小时,上海一个烟厂的某个山东大汉从进厂到累死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解放后的工厂,工人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累死人的事没有了,到年终,工厂和机关单位都在执行一种实物发放的福利制度:平时发生活用品,过节发食物、票券,最典型的是大块的冻带鱼、大块的冻肉,或者让大家排队轮流获得自行车票、缝纫机票。
这种过节发实物的制度很符合计划经济时代大家的利益:企业不能随便发钱,国营企业,钱要交给国家。发了钱也没用,大家有钱没票据能买的东西也很少。不如用自身现有的资源(原材料、产品,或者优先购买产品的机会,这些很容易在账面上抹平)和商业系统的单位或者农村公社进行一些交换。
这一好处是同一单位大家发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至少同一部门同一级别是一样的,坏处是一个人的收获不在于他的努力程度,而在于这个单位是不是“厉害部门”,厂长、经理或者局长有没有“本事”和“魄力”。
3 购物券卡:特权象征
实物发放的重要问题是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别无选择,一个吃海鱼过敏的工人可能有一个吃海鱼过瘾的工会主席或者厂长。在物质开始丰富的20世纪80年代,给购物券和购物卡让职工自己选购年终奖励的情况也出现了。
这一方式仍然有其不便之处,单位负责人有权挑选本单位对应的商家,这会造成腐败。在1980年代,叫“以权谋私”。20世纪90年代有几年,各级政府都在发公告,严打购物券的使用。
时至今日,这种福利发放形式仍然存在,多数在一些政府机关的事业单位出现。这种年终福利虽是个人收入,却不用纳税,不会露富引发兄弟单位或者同系统其他部门的红眼。在今天可以说是一种残存的特权象征。
在打击特权券卡的同时,政府也努力用健康的年终奖励来引导社会。除了实物改现金、奖金全部走明账之外,企业的差距也逐渐拉开,年终奖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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