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传》中,涉及宋夏关系之宦官身份军事色彩尤为浓厚,实亦不足为怪。
(二)“准士大夫倾向”。这里所谓的“准士大夫倾向”,是指这24名入传宦官之价值观与客观事迹,有部分表现出一种“士大夫化”的倾向。换言之,如若我们暂时忽略其“宦官”之特殊身份,则其所作所为,与一般之宋朝士大夫,已很难看出分别。
所谓“谨礼法以维君子,明威罚以御小人”,⒃重视礼法,将自己纳入礼法体系中,并且自觉的维护礼法体系,是宦官“士大夫化”的重要表征之一。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的方面:
谦退。至道中,以宦宦刘承规“同签书提点枢密、宣徽诸房公事,仍加六宅使”,刘承规随即上表恳辞。大中祥符年间,刘承规“以疾求致仕”不成,又“以廉使月禀归于有司”。除刘承规外,秦翰曾经表让皇城使、入内都知;张崇贵曾“上言久去乡里,愿得告归葬父母”;张继能以衰老求解职;蓝继宗累章上表求致仕,又固请罢都知,史称“每领职未久,辄请罢。家有园池,退朝即亟归,同列或留之,继宗曰:'我欲归种花卉、弄游鱼为乐尔。'”;而《宋史·张惟吉传》也记载:“凡内侍领内东门,次迁勾当御药院,而惟吉纔进官,众以为薄,惟吉欣然就职。” 如此行为,实已颇类士大夫,不仅在北宋以外的宦官群体中极为罕见,较之北宋某些士大夫恋栈贪权,甚至要谏官弹劾方肯致仕,这些宦官反倒更象士大夫。
是以不必细论其谦退之举是出于真心还是做作,要之这些宦官已然接受“谦退”是一种美德并身体力行之则已无疑问。
除此之外,宦官并出现以礼法要求君主的现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