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衣裳服饰。(《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缩印本,第1915页)
2.衣着,身上的穿戴。(《辞源》,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册,第2812页)
3.亦作“衣着”。衣服;穿着。(《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9册,第22页)
这些辞书在对“衣著”的释义中,都列举了《桃花源记》的“男女衣著”作为主要的例证。可见人们对这个词语的理解基本是一致的。因此,按照王氏的说法,《记》和《诗》的细节矛盾虽然似乎可以消除,但《记》中描写的“渔人”却成了弱智,因为他竟然作出了一个那样低级、幼稚的判断!试问:世间存在连“衣著”都沒有的人么?其实,王氏平生读书精审,治学严谨,颇有高邮“二王”的遗风,其“悉异外人”之说,已然是超越群伦的卓见,但由于他不敢怀疑陶公的权威,因而表示放弃自己的这一正确观点,同时又曲为其说,以牵强、含混的解释来人为地调和作品细节上的矛盾,实在大可不必。
“祇夜”的翻版:从《桃花源记并诗》的文体看陶渊明失误的原因
陶渊明笔下的这个失误与其文体的运用有密切的关系。
《桃花源记并诗》在文体上的突出特点是散文与诗歌相结合,而文的部分又长于诗的部分:《记》有319字,《诗》有160字。中国人素来讲求具有对称性的平衡之美,而依照这种传统的美学观念,这篇作品头重脚轻,其结构比例无疑是失衡的。其实这是一种特殊的文体。这种文体起源于古印度,它作为天竺的一种通行的文艺形式,最主要的特点是长行散句部分大于偈颂韵语部分,同时,在内容上偈颂韵语部分对长行散句部分具有显著的重复性;也就是说,这种文体乃是文和诗两种文体的合体,文在前,诗居后,叙述的内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针对这种特殊文体中的偈颂韵语部分(类似于外典中的诗歌),佛教徒们设定了一个专门的名词,叫做“祇夜”(“祇”,音qí)。关于“祇夜”,丁福保(1874-1952)《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847页)解释说:
(术语)Geya,旧译曰重诵偈,重颂。新译曰应颂。前段所说经文之义,更为偈颂者,即重说其义故云重颂。与前段之经义相应故云应颂。是十二部经之一。《大乘义章》一曰:“祇夜,此翻名为重诵偈也。以偈重诵修多罗中所说法义,故名祇夜。”《玄义》六上曰:“祇夜者,诸经中偈,四五七九言,句少多不定。重颂上者,皆名祇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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