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就作品内部的结构功能而言,《桃花源诗》实际上就是“祇夜”。因为对序、记而言,它们都具有“应颂”和“重颂”的性质,具体说来,那就是它用诗的文学形式复述了作为散文形式的记的内容。我们试将《桃花源记并诗》的《记》和《诗》加以比较:
1.《记》:“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诗》:“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往迹浸复湮,来径遂芜废。”
2.《记》:“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诗》:“相命肆农耕,日入从所憩。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荒路暧交通,鸡犬互鸣吠。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童孺纵行歌,班白欢游诣。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怡然有余乐,于何劳智慧。”
3.《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豁然开朗。……见渔人,乃大惊。……后遂无问津者。”
《诗》:“奇踪隐五百,一朝敞神界。淳薄既异源,旋复还幽蔽。”
可见《诗》的确是对《记》的复述,只有末尾“借问”等四句是诗人的议论,在《记》中没有对应的语句。中古时期汉译佛经的偈颂往往多有议论的成分,因而在《桃花源记并诗》中出现类似的情况也无足惊怪。因此,这篇作品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记》和《诗》有关桃源中人衣著的描写存在着严重的冲突(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这种冲突有悖于“祇夜”最基本的文体要求,那就是构成这种文体的两部分在内容乃至细节上都要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显而易见,陶公的这个失误确实是他在使用“祇夜”文体的过程中发生的。
在陶公之前,“祇夜”这种文体在佛门释子的笔下已经屡见不鲜。如唐释道宣(596-667)《广弘明集》卷十六所载支遁(314?-366)的《阿弥陀佛像赞并序》和《释迦文佛像赞并序》,慧远(334-416)的《襄阳丈六金像颂并序》和《万佛影铭并序》(其序较长,有颂词五篇),等等。而庐山诸道人的《游石门诗并序》(逯钦立《晋诗》卷二十,《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85-1086页),则是非常纯正的散文与诗歌相结合的文学作品。陶渊明平生并不信佛,但这并不防碍他接受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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