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了引自杜甫《饮中八仙歌》。如此容易地找到典故的出处,令我十分高兴。
我迅速地从《杜甫诗选》(山东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研究室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中找到《饮中八仙歌》,发现原文与裴斐先生的引文不一致。原文写李白的四句是:“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原文与引文相比,原文是七言,不是五言;原文说的是“一斗”,而不是“斗酒”。我又查清代仇兆鳌编撰的《杜诗详注》和杨伦笺注的《杜诗镜铨》,两者都与《杜甫诗选》相同。我想,裴斐先生论文引用的是杜甫诗句的原意,并非原文。
或许有人会质疑,“斗酒”是否符合杜甫诗的原意呢?如果说它符合杜诗的原意,为什么杜诗不直接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却说“李白一斗诗百篇”呢?
《饮中八仙歌》写李白的四句诗中,第二句“长安市上酒家眠”和第四句“自称臣是酒中仙”,都有“酒”字。如果第一句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在一首诗中“酒”字就用得太多,犯重复之病。再看这三处用“酒”的地方,第二句和第四句的“酒”字,别无替代,只有第一句的“酒”字,可以替代,所以,“李白斗酒诗百篇”跟“李白一斗诗百篇”的意思是一样的。
视“李白一斗诗百篇”等同“李白斗酒诗百篇”的人,不独裴斐先生,古往今来,大有人在。仅举两例,以兹证明。
北宋诗人陈师道《和饶节咏周昉画李白真》诗:“青莲居士亦其亚,斗酒百篇天所借。”
南宋文学家楼钥《题贺监李谪仙二像》诗:“斗酒浇诗动百篇,鑑湖牛渚两俱仙。”
那么,“李白斗酒诗百篇”或者“李白一斗诗百篇”应当怎么解释呢?
萧涤非编撰的《杜甫诗选注》上说:“一斗诗百篇,是说才饮一斗酒就能写出百篇诗,写李白不但酒兴豪,而且文思敏捷。”
山东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选注的《杜甫诗选》上说:“斗:一种大的酒器。”
这两种解释大不相同,但他们都是当前注释杜诗的流行观点。我以为,前一种解释是望文生义,与杜诗本意不着边际;后一种解释稍着杜诗本意边际,然而很不确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