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只注意了解异质文化之间的“同”,相对忽略了彼此之“异”,就会在学术上无意间掩盖了“异”,也就是掩盖了文化的多元性,而这样仍然解决不了不同文化间的“和”的问题。“同”,吾自应珍惜之,呵护之;“异”,吾尤当尊重之,参考之。于是彼我互爱互促,共进共融。反之,如果人们从中西的比较中容易看到的是二者之“异”,就难以做到如费孝通在其晚年所说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比较思维的这样一种方法,不但会直接影响到跨文化学术的研究、成绩的大小,甚至会影响到国际政治,不可谓不重要了,而在世界上能够起到引领感召作用的、影响到政治的,莫过于学者。
普遍性的只有文化成分或元素
世界各国民族的文化都是各自的先民在长期生活、生产实践中积累的智慧,都有其特色和优点。例如中国人的一些伦理观念,就是更符合人类成长、生存、发展规律的,中国的“天人合一”观念,也是符合科学处理人与自然、现实与未来的需求的。在欧罗巴—希腊—希伯来文化中,虽然有一些方面确实并不具有普遍性,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人类历史以及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与应对,都反映了这一点;但是西方格外重视的平等、个性等理念确实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又如,中国人整体、关联、模糊的思维模式,在很多时候要比西方的二元分析、精确有效得多。但是,在科学技术领域,更多需要的是二元分析和精确。从欧罗巴—希腊—希伯来文化的分析论和积极进取精神,婆罗门教对宇宙、人生的冥思,到非洲许多部落对森林和树木的崇拜,以及萨满信仰中对人心理的引导和对自然的敬仰,我们都可以从中发现于人类、于环境有益的因素。
因此我要说,过去和当今的世界在各个文化中只有普遍性的成分或曰元素,而不存在一种普遍性的文化。在这个方面,对自己或他人的文化既不可以为一无是处,也不可认为浑身皆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