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院所),其经费基本来源于财政拨款,无法独立于政府和学术共同体之外。
我们之所以寄希望于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是因为眼下找不到比它更合适的机构来整合不同评价主体公正地完成学术评价这一艰难使命。在某些专业领域,第三方机构已不乏成功的先例。当然,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良性运行有赖于合理的制度设计。其关键是让第三方机构在身份上真正独立,权利与责任真正平衡,同时建立起准入和退出、监督和问责、协同和竞争机制,这是建立评价公信力的基础和前提。还要指出的是,第三方评价机构只是评价的组织者、责任者,并不因为有了第三方机构就动摇了学术共同体评价主体的地位。第三方机构所承担的具体项目的评价,则需要由这些机构按严格的规则聘请合适的专家来完成,这些机构应建立对所聘专家的约束制度,而一旦评价出现问题,作为组织者的第三方机构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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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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