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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人”到被隔离的“劣等人”: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末

时间:2009-8-20 11:24:15  来源:人教网(www.pe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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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月,黑白混血儿、民主党人奥巴马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在获胜演说中,他深情地指出:

 

  今天晚上令我难忘的却是在亚特兰大投票的一名妇女:安·尼克松·库波尔(Ann Nixon Cooper)。她和其他数百万排队等待投票的选民没有什么差别,除了一点:她已是106岁的高龄。她出生在奴隶制度刚刚结束一代人的时间;……当时像她这样的人由于两个原因不能投票,首先她是女性,其次她是黑人。今天晚上,我想到了她在美国过去一百年间所经历的种种:“心痛和希望;斗争和进步……”。

 

  2009120日,奥巴马在总统就职仪式上发表演说。在他充满自信、百感交集的演说中勾勒出深植于他心灵深处的美国历史和未来,袒露了他特殊的心路历程。其中有几段引起我们的特别留意:

 

  我们民族的成长受到许多语言和文化的影响,我们吸取了这个星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有益成分。正是因为我们民族曾亲尝过内战和种族隔离的苦酒,并且在经历了这些黑色的篇章之后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团结,因此我们不由自主,只能相信一切仇恨终有一天都会成为过去,种族的划分不久就会消失,而且随着世界变得越来越小,我们相信终有一天人类共有的人性品德将会自动显现。

 

  这就是我们自由和信仰的意义,这也是为何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可以同聚一堂在此欢庆的原因,也是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庄严宣誓的原因,而在50多年前我的父亲甚至都不能成为地方餐馆的服务生。

 

  美国仍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我们要秉承历史赋予的宝贵权利,秉承那种代代相传的高贵理念:上帝赋予我们每个人以平等和自由,以及每个人尽全力去追求幸福的机会。

 

  的确,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史上破天荒的伟大历史事件。虽然奥巴马的生命轨迹有异于“从奴隶到将军”的典型道路,但已足以表当今美国在政治、社会、文化、族群关系等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从1863年林肯解放奴隶到2008年第一位非洲裔黑人总统诞生的将近一个半世纪里,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历程漫长曲折、充满血泪。站在这一新的历史节点上,对这段历史进行回溯、分析和反思是饶有兴味和意义重大的。

 

  一、把“工具或动物”变成“人”

 

  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存在,是对美国“民主”的令人尴尬的辛辣讽刺。《独立战争》发表时,奴隶制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是合的。这个毒瘤在美国联邦宪法制订时,就引起相当的麻烦。当时的矛盾似乎是在大州与小州、联邦主义者和州权主义者之间的斗争。但从根本上讲,地方主义(sectionalism),即南方和北方的争夺主导了制宪过程,其中奴隶制度是核心问题。18世纪80年代,美国人口中奴隶占1/7。那时,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政治家们怀疑奴隶制度在美国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出自其他利益的考虑只得默认其存在,结果出现了具有权宜性质的妥协。北方州代表希望把奴隶计入人口总数内,目的是增加各州应缴纳的联邦直接税。南方代表也希望把奴隶计算在内,但意在增加自己州在众议院中的议员名额。双方为达到各自目的实行了妥协,其结果就是五分之三条款,即黑人奴隶的人口折为五分之三后,计入各州人口总数。这个妥协实际上是南方的胜利,因为直到内战爆发前,国会很少征收联邦直接税。当然,反奴隶制度的呼声还是有所收获:宪法规定了美国参与国际奴隶贸易为合法的最后截止日期,国会后来在1808年通过了这项法律;到1800年,绝大多数的北方州要么废除了奴隶制,要么已经开始实施黑奴的逐步解放(gradual emancipation)。

 

  19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社会中废奴运动逐渐高涨。运动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三种人:自由黑人;基督教教友派信徒;激进的白人。从运动的派别而言,也主要有三类:殖民派(colonization)、逐步解放派(gradual emancipation和立即解放派(immediate emancipation)。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改革家认为奴隶制度的存在对自己和国家的尊严实为奇耻大辱;人道主义者无法容忍的是奴隶主对黑奴的鞭笞和黑人家庭的支离破碎;民主党人则抗议对奴隶政治权利和民权的彻底剥夺;所有的完美主义者(perfectionists)对奴隶根本没有机会改善自己感到悲哀和绝望。但是,直到19世纪20年代,很多人认为,不通过革命,在美国废除奴隶制绝无可能。但是也有少数理论家声辩: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没有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条款实际上可以理解为“美国宪法已经宣布奴隶制为非法”。另外还有很多人认为奴隶制度不合理,但它在某些州的存在问题不受联邦政府控制。

 

  到密苏里妥协时期,很多反奴隶制度的北方白人终于明确了自己的思想:奴隶制度是错误的,绝不容忍这样的制度存在于美国。但由于联邦宪法要求容忍奴隶制在某些州的存在,他们感到没有责任和理由为此抗争。在奴隶制度合法存在的州中,凡主张不择手段进行废奴的人都被斥为极端不负责。1820年,不久后成为美国总统的约翰·昆西·亚当斯称奴隶制“是北方联盟上身上的巨大的和讨厌的污点”;“如果这个联盟不得不解体的话,引爆点绝对是奴隶制问题”。但是,亚当斯并不是在公开场合而是在日记里表达了这个观点。当时,大多数奴隶制度反对者只是力主把奴隶“殖民化”,有的仅仅劝说奴隶主应人道地对待自己的“财产”。而且,虽然密苏里妥协禁止在路易斯安那购买中获得的绝大部分土地上实行奴隶制,但没有任何一项触及奴隶制在南方继续存在的现实。

 

  19世纪20年代,报纸《全面解放的天才》(The Genius of Universal Emancipation)编辑、基督教教友派信徒本杰明·兰迪(Benjamin Lundy),就提出在南方要用劝说而非联邦干涉的办法处理奴隶制问题,他也曾考虑把自由黑人和奴隶移民到海地和加拿大的可能性。兰迪的思想也不断发生变化,他在1831年开办报纸《解放者》(The Liberator),并使它成为美国最主要的反对奴隶制出版物。同年,他组织成立新英格兰反奴隶制协会。该协会主张:奴隶必须立即解放而且要受到平等对待;有偿解放不可接受,把黑人移民也不可行。兰迪的助手威廉·加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是言辞激烈、寸步不让的“立即废奴派”。很多白人不信任加里森,对他举行的活动进行暴力干扰和破坏。因此,有些加里森的支持者只得另投他门。原来资助《解放者》的纽约富商塔潘(Arthur and Lewis Tappan)等就投奔了废奴运动的另一个领导人威尔德(Theodore DWeld)。

 

  威尔德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奴隶制问题使南北分裂不可避免。他说“多年来,树欲静而风不止的诸多事件,奠定了两大政党的基础,一个党的核心是奴隶制,另一个则是自由”。但威尔德派主张是看似矛盾的“逐步取得奴隶制度的立即废除”,并通过政治活动达到废奴目的。1840年,他们最终与加里森决裂,成立自由党,并推出该党总统候选人参加竞选。他们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奴隶制,制订的竞选纲领是“逐步地通过立法完成全体黑人的普遍解放”。但是,该党候选人在全国只得到7000张民众选票。

 

  在白人的反奴隶制斗争产生一定影响之前,已出现了很多自由黑人反奴隶制分子。1830年,美国已有几十个黑人反奴组织。因与加里森派有联系,它们的规模和影响力也不断增长。白人反奴主义者特别喜欢请黑人特别是逃奴在公众大会上演讲。因为他们对自己经历的动情讲述很具煽情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讲话本身就是或活生生的见证,容易说服人们相信“黑人即非动物也非工具”。黑人反奴主义的首位名人是大卫·沃克尔(David Walker)。他的力作《向世界有色公民的呼吁》一书,被认为是现代黑人民族主义运动的来源之一。他虽是自由出身,但也难逃种族主义的巨大伤害。他谴责白人对民主和自由的鼓噪是纯粹的伪善,并预言上帝最终把正义带到美国时,美国“白人暴君将对自己生在人间而懊悔不已”。弗来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是来自马里兰州的逃奴,曾受尽奴隶主的毒打和种种凌辱。他定居波士顿后,成为马萨诸塞州反奴隶制协会在公共集会上的著名发言人。他告诉白人听众:“奴隶制度把你们的共和主义留上了可耻的烙印,把你们的人性变成了伪善,把基督教变成谎言”。道格拉斯坚持认为:黑人的自由不仅仅是获得解放,而是要求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完全平等。最初,道格拉斯自称是加里森的“忠实信徒”,目标是最终摧毁联邦宪法和联邦。但是到19世纪40年代,他产生了新想法,他宣称:“联邦宪法建立起正义,保证了国内稳定,确保了自由的赋予”,也就是说,他改为采取从美国制度内部进行反抗奴隶制的斗争策略。逃奴哈里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则用她特有的“地下铁道”为解放黑人而斗争。

 

  虽然废奴运动中有多种主张,加里森作为最革命最激进的“立即废奴派”领袖,追随者虽不多,但影响力十分强大。不同于那些主张对黑人的解放采取循序渐进、分期推进方式的改革家,加里森认为废奴不只是中产阶级的改革运动,更是一场革命。他指出,仅仅解放黑奴是不够的,让黑人取得种族平等、获得完全的公正对待才是废奴主义者的唯一和最终目标。但他也楚地意识到,即使在废奴主义者内部认为黑人与白人平等的白人也是寥寥无几。同时,加里森对“立即解放”黑奴的纲领在南方将产生的怎样的反应并不放在眼里,所以敢于痛斥道:“所有南方白人都是恶棍,所有黑人都是圣人”;他甚至说“我宁愿要黑人统治也不愿南方议员当道,因为这些议员都是‘暴徒’”。他的追随者也对奴隶主大加鞭笞,认为“奴隶制与残酷是同义词”“奴隶主不属于人类”。当他看到美国北方种族平等思想的局限和南方白人的极度轻蔑,他得出结论说:“美国社会烂透了”。?因此他拒绝向现存的无论是宗教还是世俗的制度让步。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和道德上的绝对主义者,他执着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天国”。然而,他最终还是走上通过政党政治达到目标的道路。这是废奴运动从道德改革性质走向政治领域的第一步,也正是这一步引向了19世纪50年代共和党的成立。

 

  19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还是因为新州的属性问题,奴隶制问题成为南北分裂的导火线。因为《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南方和北方之间终于发生了武装冲突。南方奴隶主组织武装暴徒冲入堪萨斯,北方工农奋起战斗,持续数年,史称“堪萨斯内战”,这被视为美国内战的前奏。1858年,主张逐步废除奴隶制共和党人林肯发表的“分裂的房子”演说。1859年的布朗起义、特别是北方人对烈士布朗殉道式的牺牲表露出的巨大悲痛,使南方奴隶主以在震惊之余对北方的怀疑和恐惧进一步加深,从而把美国进一步推向内战边缘。

 

  通过内战这一极端事件和战后共和党人的激进重建,黑人终于得到了真正的历史机遇。1863年,林肯发表《解放宣言》,解放了叛乱州种植园主的奴隶,并特别豁免了边境州和联邦征服的前邦联地区的奴隶。?1865年,作为北方的胜利成果之一,第十三条修正案被纳入美国宪法。它的最大成果是在美国及其实行管辖的地方废除“奴隶制和不情愿的苦役”(slavery and involuntary servitude,),即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奴隶制。这是美国历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事件。对黑人奴隶而言,其意义之重大更是不言而喻,因为他们终于摆脱了数百年“动物或工具”的身份而成为法理上的“人”。

 

  二、宪法上的政治权利:黑男超白女

 

  正如道格拉斯早就指出的那样:黑人要求的不仅仅是自由,更要求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完全平等。重建时期(1863-1877),激进派不但要求赋予被解放的黑人(freemen)以平等权利,还要保证他们的其他权利,即不仅是选举权,还包括其选举权不受南方白人破坏的权利。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自力更生”(self-reliance)的思想与美国传统信仰相一致。但是,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将不可避免地牵扯到联邦政府对州事物的干涉,所以又与美国的宪政实践相冲突。重建政府中的激进派看得很清楚,如果黑人要取得真正的平等,非得在州─联邦关系上进行一场革命不可。但是,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他们的计划和设想遭到顽强抵抗,而且这种抵抗不仅仅来自南方白人。

 

  虽然第十三条修正案已经颁布,黑人距离“完全的人”仍然遥远,很多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得不到保证。1866年国会通过《民权法案》除特意宣布黑人是美国公民外,还拒绝了各州对黑人在法庭作证、为自己签订工作合同和拥有自己财产方面进行的限制。按美国学者的话说:“它给第十三条修正案安上了牙齿”。?但是,有些共和党人对法案宪政基础的坚实性仍然表示担心,故而导致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制订。美国重建联合委员会特别清醒地意识到,新修正案必须使用清晰、确凿、不致引起任何歧义的措辞来颁发全国性民权立法。1866年它提出的第十四条修正案于1868年获得批准生效。修正案第一款开门见山地给出“美国公民权”的宽泛定义──“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所有人,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这样,最为重要的是:美国宪法中关于公民权条文的缺陷得到了弥补;国家公民权成为首要的,州公民权则退居次席;在密苏里妥协和后来辩论中讨论过的、在后来1857年最高法院关于斯考特案?的裁定中造成混乱的公民权地点问题,终于得到厘清。再者,它再次说明,第十四条修正案所指的“人”中明确包括黑人?,意在赋予男性黑人国家和州的完全公民权。直到今天,第十四条修正案的第一款仍是最关键的核心内容,即对民权的保障和许诺。很明显,它是针对任何歧视性立法如《黑人法典》(the Black Codes)而说:“任何州都不得制订或实行任何压缩美国公民特权和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从宪政角度来看,这些条文表达了美国联邦权力在民权立法上的“州行动”(state-action)理论。美国各州一直是个人自由和民权的制订者,它们仍将继续发挥这种作用。但是由于第十四条修正案的生效,便要求各州在联邦监察机构监督下和国家对保护权利的承诺下制订和规定本州民权。一些较激进的共和党人希望民权的国家化(nationalization)成为联邦政府的单一行为,但这种意见遭到温和派的反对。结果,美国的民权国家化不是通过直接集权化和对国会立法权的强化来完成的,第十四条修正案在尊重联邦价值观的前提下实行了民权国家化。本修正案的第二款,为防止南方诸州对黑人投票权的剥夺或破坏,暗含着“如果某州拒绝成年男性公民中任何阶级的选举权,该州在联邦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就将按比例减少”的警告。?

 

  总之,从宪政意义上说,第十四条修正案是美国政治权力集中化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它削减了州权,确认了内战所带来的巨大变化,顺应了“国家要监督更加复杂、更加紧密联系的社会和经济结构”的要求。从保证黑人权利的角度说,它比第十三条修正案又跨出了历史性的一大步。从对白人妇女选举权只字未提的情况来看,这时黑人男性的政治地位在宪法上超越了白人妇女。很多事实也表明,内战和重建对美国黑人地位的改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借助重建时期有利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黑人地位有了“梦想成真”般的提升。这个时期,有14名黑人成为联邦众议员。更有两名黑人成为联邦参议员:他们是莱威尔斯(Hiram Revels)和布鲁斯( Blanche K Bruce),前者来自密西西比州,后来成为爱尔肯大学(Alcorn University)的校长。

 

  三、“黑白分明”社会中的“劣等”人

 

  重建时期,从司法角度,联邦最高法院为保障黑人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19世纪70年代初,联邦最高法院的有关民权案件的裁定日益反映出变化中的北方观点。对屠宰场案(The Slaughterhouse Cases)的解释,为最高法院对第十四条修正案进行第一次司法解释提供了机会。利用这次机会,最高法院在民权问题上表现出温和的国家主义立场(nationalist position),而它成为此后10年最高法院的基本立场。虽然此案并没有黑人的直接卷入,但最高法院关于“制订第十四条修正案的目的是保护黑人权利”的司法解释使黑人在此后受益不浅。为切实确保美国黑人的选举权,18703月第十五条修正案获得批准。它规定:“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第十五条修正案生效时,格兰特总统把它称之为:“最伟大的民权(civil)变化,也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为重要的事件”。结果,美国反奴隶制协会自然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正式解散。当时的国会议员、后来的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James A.Carfield)在本修正案得到批准后自豪地写到:“第十五条修正案赋予非洲种族对自己命运的关心和把握,并把命运放到了他们自己手中”。?

 

  从行政角度讲,重建时期后的几位总统都对种族关系的和谐怀有过于理想的期盼。海斯总统只是天真地要求黑人信任南方白人。1877年就任总统后不久,他曾乐观地认为一个“美好情感的时代”(an Era of Good Feelings)正在美国显露曙光。但是当政后不到一年的现实情况令他大失所望。他在日记中写道:“通过州立法、欺骗、恐吓和暴力,有色人种公民的选举权遭到了剥夺”。但是,他并没有制定任何有力政策来改变这种状况。19世纪80年代的几位总统在这方面也没有明显起色。加菲尔德总统同样拿不出什么积极政策,只是无奈地说:“唯一的良方是时间”。克里夫兰总统任期内,美国特别是南方的社会图像是“黑白分明”,“种族隔离”到处盛行。无论在北方还是南方,黑人很难与白人上层交友,更遑论跻身上层社会了。其实,克里夫兰总统本人就是“黑白混校”(mixed schools)的反对者。1887年,克里夫兰向记者解释他的理由时说:“根据专家的意见,分校对有色人种的益处要大得多”。海斯和加菲尔德总统都是共和党人,克里夫兰是民主党人,但在此问题上并没有明显的党派分歧。他们对“平等和宪法权利”等美好说辞都点头称是,但没有一个拿出实际行动加以实现。

 

  直到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黑人的选举权仍然受到貌似合理的掣肘。在密西西比州带领下,一些南方州仍巧设障碍,以剥夺黑人的选举权。一道障碍是选举税(poll taxes),它无形中加重了黑人的经济负担,使他们对选举站望而却步。此举当然殃及池鱼,贫困白人也随之受损;另一障碍规定只有通过文化考试者才有资格参加选举。但是考试实行的是“黑白分明”的判分标准。考官对黑人严厉有加,对白人则网开一面。对待文化低的白人,考试规则中添加了一条所谓“理解”条款,意思是由选举官读出州宪法中的一段文字,白人选民只要能解释其大意即视为合格。而参加同样考试的黑人却无一例外地被淘汰出局。1896年大选时,路易斯安那州有13万黑人投票,形势应当说相当喜人。但是在1898年,最高法院在威廉告密西西比州一案(Williams v.Mississippi)的裁决中支持该州黑人必须通过文化考试和缴税作为先决条件的规定,不但对密西西比州、而且对全美各州特别是南方州产生了重大影响。结果,1900年大选时,由于门槛太多太高,路易斯安那州参加投票的黑人只剩下5000。当时一位路易斯安那州的政客还恬不知耻地说:“我们剥夺黑人选举权的考虑,就是像保护小孩儿一样,目的是使他们免受利刃的伤害”。?

 

  在社会生活中,“黑白分明”更加明显,“种族隔离”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第十四条修正案的重大缺陷是没有明确种族隔离的非法性,重建时期以后这一漏洞的后患便显露无遗。重建时期以后,自1877年以后到19世纪末,最高法院的很多重要判决都有损于黑人的权利。1878年,最高法院否决了某州禁止在航船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律,理由是它“干涉州际贸易”(interstate commerce),因而是不公正的。1883年的《民权法案》更宣布:被酒店、剧院或任何其他私人所有?的设施拒绝提供平等食宿或权利的黑人不受宪法保护。对于此案,最高法院的判定是:第十四条修正案所保证的只是黑人的民权不受“州”的侵害,不涉及对被“私人”的侵害问题。最后,在1896年普莱西告格森一案(Plessy v.Ferguson)的裁定中,最高法院宣布:在公共交通场所,如铁路,以此引申到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只要在提供了“质量相等的设施”的地方,种族隔离就视为合法。这就是具有长远历史影响的“分离但平等的原则”21。大法官哈兰(John Marshall Harlan)对此抗议道:“我们的宪法是排除肤色因素的。这种以种族为基础的随意隔离,是与公民自由完全不符合的奴役的象征……。美国的这两大种族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两者的利益要求这个所有人的共同政府不允许在法律的约束下播撒种族仇恨的种子”22。当时,南方推行完全的种族隔离:为黑人提供了分离的学校、娱乐休闲设施、医院、监狱,甚至是墓地。但这些设施的质量很差,与提供给白人的相比有天壤之别。当时美国社会的整体反应是,大多数北方人支持联邦这一政策和最高法院对此进行的解释。同时,报纸不断刊登出模式化的黑人丑态,北方的著名杂志更用粗鲁的笑话嘲弄揶揄黑人。

 

  种族隔离政策在教育界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重建时期以后,随着白人统治的恢复,重建政府原来在黑人公立教育领域取得的进展戛然而止。那时,只剩下教会团体和北方慈善家捐助的私人基金继续支持重建时期后建立的学校。有些学校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是因为他们努力弱化白人社团的抵制和怀疑,表明学校向黑人学生教授的是屈从哲学,灌输的是黑人学生坦然接受次等公民地位的理念,踏踏实实地务农或打工。学术性较强的课程干脆不开,因为南方白人早已形成传统共识,即黑人在智力上低劣,开这类课程纯属对牛弹琴。南方公立学校对种族隔离政策的坚持、最高法院对普莱西告佛格森案的裁定,使南方黑人获得平等教育的希望彻底幻灭。经济拮据、居住分散的社区不仅因此增加了财政负担,而且占绝对主流的认为“黑人不可雕”的谬论更大大挫伤了这些社区为改善黑人境遇而奋斗的积极性。

 

  四、导致“黑白分明”的社会和心理因素

 

  内战后黑人遭遇的巨大不平等,其根源当然是白人顽固的种族主义思想传统。当时几乎所有的美国生物学家、物理学家,还包括那些被称为种族问题的专家们一致确信黑人是低等种族(inferior beings),北方受过教育的人也普遍接受这个观点。英国观察家詹姆斯·布莱斯(James Bryce)大胆声称:“黑人没有抽象思维、科学探究和任何发明创造的能力”“由于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低劣,他们无法同高等种族交往”。23他在美国同行们中很有影响,其观点亦十分走俏。同布莱斯一样,几乎所有美国人都把黑人与印第安人等同,认为他们都不属于真正的人类。这样就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通过剥夺黑人受到高质量教育和担任较好工作的机会,占统治地位的种族就更加理直气壮地利用因此产生的黑人的“无知”和贫穷,把各种低质量的设施名正言顺地提供给黑人。

 

  黑人在长期苦难环境中和巨大压力下形成的心理状态也是恍惚不清,各阶层对自己境遇的反应更不完全一致。有些人反思是否应当对自己的种族骄傲、即后来称为的“黑人民族主义”进行调整;有些人则彻底失望,试图重启非洲殖民运动,干脆彻底逃避这块折磨身心的“自由乐土”。特讷主教(Henry M.Turner)就坚持认为:“非洲是我们的家”“任何一个只要有动物感觉的人都会明白,在这个国家黑人毫无前途”。有人则随遇而安、“知足常乐”。种族隔离在客观上对黑人理发师、殡仪员、餐饮业人员和小店主有利,因为白人不愿向黑人提供这类服务。即使出现与白人的竞争,种族隔离引起的仇恨自然使黑人更乐于照顾黑人的生意。据最保守统计,1865年至1900年间,南方黑人的平均生活水准提高了一倍多。至少是这一点让他们感到,眼下的生活毕竟比在奴隶制下改善多了,因此有一段时间,激进的黑人分离主义在南方黑人中拥护者寥寥。当然,很多人仍然不放弃斗争哲学,如纽约《时代》(Age)杂志的编辑和非裔美国人同盟的建立者,号召黑人挺起腰杆争取充分民权,如条件较好的学校和公平的工资,并同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进行斗争。

 

  黑人布克·华盛顿的“自我改进”道路在当时也具有相当影响力和代表性。1856年,他在弗吉尼亚出生时身为奴隶。已经获得解放的学生时代,他当清洁工挣钱缴学费,历尽艰辛受到较好的教育。1881年,在北方慈善家的资助下,他在阿拉巴马州建立塔斯克吉学院(Tuskegee Institute)。自身经历使他坚信,黑人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境遇,提高地位。同时他告诫黑人尽量不理睬白人的种族偏见。因此他闻名全美,被白人称为“最讲道理”的黑人,哈佛大学还在1891年特授予他名誉学位。1895年,他在亚特兰大面对不同身份的听众做过一次演讲,号召黑人停止反对种族隔离和改变二等公民地位进行的斗争,转而把精力集中到有用技能的学习上。用他的话说:“在社会和经济阶梯上的攀升不是靠‘人为强迫’而是‘自我改进’”;“种地与写诗具有同等尊严”。面对白人,华盛顿希望“你们要在黑人前进的道路上助他们一臂之力。如果你们愿意这样做的话,你将会‘被世界曾经见到过的最耐心、最忠诚、最守法、最没脾气的人所包围’”24。这个在美国历史上称为的“亚特兰大妥协”,令南方白人舒心不已,华盛顿也因此在全美各地获得可观的经济资助。一时,他成为当时美国最有势力的人物之一,总统要向他咨询,他与商界和慈善组织的领袖们过从紧密,通过不同方式影响着百万黑人的命运。黑人对此妥协的反应却是进退两难。如果接受华盛顿的说教,当然能够免受不少痛苦和危险;他们也可以自慰地开脱:顺从和审慎并不表示怯懦,而是“勇敢”的一种策略。对华盛顿发出最强大挑战的是亚特兰大大学的黑人教授杜伯依斯(WEB Du Bois),他拒绝前者以耐心和融合的方式结束种族隔离的呼吁。

 

  美国史学界中,有人认为华盛顿实质上要求黑人放弃对具体权利的力争,以此换取白人在未来给以帮助的抽象承诺,抛弃了黑人的个人尊严和取得公平正义的希望,代价是巨大的。另有人注意考虑当时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认为华盛顿的斗争生涯和策略显示了黑人一直面对的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在冲突和妥协之间进行抉择,而这一抉择在19世纪晚期的美国尤其困难。站在今天的立场认真进行反思,激进政策能否真的给黑人带来更为成功的后果,这一点确实很难判断。所以后来有些美国学者解释道:华盛顿的策略是变相的、含蓄的黑人民族主义的表现;他的初衷不是说服黑人接受白人的种族诋毁,而是告诫黑人对此不必过度在意。在公众场合,他淡化民权与政治权利的重要性,默认“分离但平等原则”。但在私下里,他四处游说,反对某些针对黑人的严苛措施;他筹集大量资金,对黑人进行文化考试刁难的案子告上法庭;他还在北方各州积极组织黑人参加选举,力争黑人政治领袖能在政府中获得一官半职。他选择的道路在今天可能得不到热烈赞扬,其精神似乎也不那样可歌可泣。但历史地看问题,他在斗争生涯中表现的“人格缺陷”实在是时代的局限和黑暗使然。19世纪后期的美国工业化、城市化、资本主义向垄断的发展,平民主义运动、新移民问题和种族主义的抬头、美国的对外扩张,使统治者们所面临的事情的确是千头万绪。在这矛盾交织丛生的巨变时期,黑人问题已退居到次要的社会问题,对它的解决大概也只能达到这个程度。

 

  总之,在整个19世纪,虽然黑人终于从“非人”变成人,成年男性黑人甚至成为“选民”,但仍是被白人社会隔离在外、避之不及的“劣等人”。黑人男性要想真正成为同白人平起平坐的“一等公民”,还有漫长而艰辛的道路要走,更遑论黑人妇女的前程了。

 

  注释:

 

  1.说来也巧,写作本文的过程中,正传来《纽约邮报》的黑猩猩漫画事件。不管画者和报刊主编的初衷为何,黑人群众的激烈反应毕竟折射出“种族歧视”这一美国历史和现实中最永恒、最敏感的话题。

  2.下线为本文作者所加,下同。

  3.首先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其父虽为黑人,但并非美国黑奴后代,更非美国公民。母亲是自盎格鲁萨克逊后裔。虽然用奥巴马的话说:“父亲黑得像炭,母亲白得像牛奶”,他基本上在白人堆里长大。他的中学时代是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最好的私立中学普纳荷(Punaho School)就读,该校学生基本上是当地的社会精英子弟。博士学位又是在美国东部的长春藤名校获得。所以从社会阶层和价值观角度讲,他比“正常的”美国黑人大大接近于美国的主流社会、甚至是上层社会。

  4.奴隶在当时被为“所有其他人”(all other Persons)。

  5.细分的话,还存在“逐步取得的立即解放派”(.ImmediateEmancipation” “gradually Achieved.)

  6.1820~1821年间,美国北方资产阶级和南方奴隶主为保持均势,围绕密苏里加入联邦问题达成新妥协。1820年前,联邦22个州中自由州和蓄奴州各占一半。1818年密苏里要求加入联邦,其居民大多是自由民,而土地却大多在梅松-狄克逊线以南。南北双方围绕该州的属性问题展开了激烈斗争。1820年,双方达成妥协:密苏里州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同时从马萨诸塞州划出缅因地区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规定此后凡加入联邦的州采取都要采取对等原则;以北纬3630分划线,以南允许发展奴隶制,以北禁止奴隶制。

  7.1817年,北方改革者以教友派信徒为主组织了非洲人移民协会。他们积极地要求把25万获释奴隶送回非洲。其动机不完全是同情黑人,而是乘机把“无知”“精神有病”的种族排除出去。但由于自由黑人认为自己是“美国出生的本国人”而不愿离走。到1830年,协会只送出1400个黑人回西非。批评家们挖苦道:美国一周出生的黑人比协会一年送回非洲的黑人还多。

 

  8.to treat their property humanely

  9.自由党(Liberty Party)成立于1840年,在北方有强大影响。成员主要是对奴隶制度毫不妥协的废奴主义者。它不仅反对奴隶制度的进一步扩张,甚至要求尽快消灭奴隶制。它主张:禁止联邦再接纳奴隶州;终结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奴隶制度;废除州际奴隶贸易;禁止任何奴隶占有者担任官职;禁止在联邦建筑项目中使用奴隶。几年内,它的影响力骤增,在1844年总统大选中,该党候选人在北方获得六万多张选民票。

  10.The American Nation P289

  11.American society was rotten to the core”.

  12.所以很多美国历史学家对林肯的解放黑奴评价并不高:一方面他是满足废奴主义者进行解放奴隶战争的要求,但同时担心失去保守派特别是边境州的支持。

  13.The American Nationp429

  14.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volIpA26-A27

  15.奴隶州密苏里州的奴隶斯科特(Dred Scott)曾随主人到自由州居住过,为获得自由,遂向密苏里州法院起诉,尔后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当时南方控制的最高法院79岁的首席法官马里兰州的檀尼(Roger B Taney)对此进行了判决,他说:奴隶属于“财产”,联邦政府无权干涉财产的移动。如果一个奴隶主把他的“财产”带到把联邦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地方,他的财产就不能被剥夺;黑人奴隶或其祖先为奴的自由黑人,不能成为美国公民。檀尼依据的就是州权理论,代表了最极端的南方观点,但是现在被最高法院大法官檀尼宣布为国家大法。最后,檀尼拒绝受理斯科特案(Dred Scott Case),其借口是:非公民不能在联邦法院进行起诉,而黑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都不是美国公民。

  16.英文原文用的是 Persons

  17.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pA27

  18.The American Nation Pp435-436

  19.The American Nation p451

  20.下划线为本文作者所加,下同。

  21.separate- but- equal doctrine

  22.半个多世纪以后,最高法院才推翻了这个1896年的解释“普莱西决定”(Plessy decision)。

  23.They were unfit to cope with a superior race”.

  24.The American Nationp453

 

主要参考书目:

 

  1.玛克·卡尼斯等:《美利坚民族》(Mark C Carnes and John A Garraty

   The American Nation Pearson Longman New York 2006).

  2.法拉佛等:《来自多:美国人民的历史》(John Mack Faragher Out of Many 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97).

3.凯利等:《美国宪法》第1、第2卷(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New York WW Norton & Company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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