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adopted reforms recognizing a greater degree of legal autonomy and equality for women, before the 1960s numerous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continued to restrict women in American society.
在布拉德维尔对伊利诺伊州[注: 唐在今新疆境内所置三州之一。领伊吾﹑柔远﹑纳职三县﹐治伊吾(今新疆哈密)。贞观四年(630)初置时名“西伊州”﹐六年去“西”字。]一案(1873年)中,最高法院拒绝了一位芝加哥妇女的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权利是美国公[注: 国公 古代五等爵中有“公爵”,位第一。晋代始有“开国郡公”、“县公”之称,历代沿置不革,明以后去“开国”两字。宗室封爵,唐、宋、辽、金四代亦有“国公”之称。]民权的一个标志,它受第十四条修正案中优惠和豁免条款的保护。最高法院宣布,各州可根据合适与否而自行规定是否允许[妇女]担任律师。 在同样重要的一个司法解释中,即迈纳对哈珀塞特一案(1875年)中,最高法院宣布:各州可以把选举权仅限于男子,因为第十四条修正案没有赋予妇女选举权。虽然第19条修正案最终做出妇女在选举权上不得受性别歧视的保证,而且各州逐渐实行的改革对妇女在法律、在自主和平[注: 和平通常指战争之间或没有其它敌视暴力行为的状态,也用来形容人的不激动或安静。和平可以是自发性的,政治鼓动者可以避免过于激动;和平也可以是强制性的。]等上有更大程度的承认, 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 五花八门的各种形式的歧视继续限制着美国社会中的女性。
In the context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women activists’ long-frustrated demands for full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began to receive mains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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