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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国人误读的李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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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读为“先前阔”的中国古代科技史——兼论“李约瑟难题”的推理前提问题

时间:2009-7-24 13:44:53  来源:不详
都是按照这两个规范发展起来的,只有符合这些科学规范的知识体系和知识单才有资格被载入科学史。想必这是顺理成章的。
根据因果律科学规范,我们不难判断,恩培多克勒的“四元素说”属于科学,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则不属于科学。
众所周知,恩培多克勒的“四元素说”是通过火法分析得到的,其因果关系在当时的认识水平上是最明确的。恩培多克勒告诉人们,观察生树枝在火炉中燃烧的情形,树枝在燃烧时发热,喷出火焰,证明在它的里面含有“火”;烟囱顶部逸出烟雾证明它里面含有“气”;燃烧着的生树枝两端会鼓泡并嘶嘶作响,这就是“水”;灰烬具有重量、不可再燃烧性和干燥性,它被命名为“土”。将世界上所有的物体用燃烧方法进行分析,都会从中解析到这四种“元素”。由之,自然界是由土、水、气、火四元素构成的,就被认为是得到了普遍性的证明。虽然这样的证明非常朴实,站在现在的立场上看,把土、水、气、火称作“元素”也并不恰当,但它毕竟是科学史上最早也最充分的一次证明活动。尽管这个证明活动发生在亚里士多德之前,但它完全符合科学研究的因果律规范。因此,把恩培多克勒的“四元素说”当作古代希腊的一项科学发现是有充分依据的。
反之,中国古代的“五行说”不仅对金、木、水、火、土“五行”的概念界定十分模糊,对“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也没有给出有充分说服力的因果关系论证,尤其没有像恩培多克勒那样用实验来证明它。所以,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把“五行说”供奉在科学的殿堂上。
根据几何学规范,古代希腊和古代阿拉伯国家的科学家们曾经在数学、天文学、力学、光学等学科领域做出了不少重大发现。然而,与之相比较,虽然中国古代也曾经频繁地触及到了类似的学科主题,但是,其中符合几何学规范的科学成就并不多。
以数学为例:
尽管数学不是关于自然定律的研究,但是,所有的数学发现都是由符号语言系统,根据严格的演绎逻辑规则建立起来的。因此,没有严格可演绎性的数学发现不能算是科学的数学发现。根据这个判定,读者不难检核到这样的结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的所有数学发现都没有科学价值。其中,有的没有可演绎性,如“隙积术”;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如“会圆术”。同样道理,细心的读者也能体察到,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给出的关于勾股定理的证明是充分的,而比它晚800年左右的赵爽在《周髀算经注》中用一个“弦图”对勾股定理所做出的证明,则少了一些基本的推理前提。如正四边形与直角三角形的关系和两个代数和的平方计算公式,是“弦图”所必须具备的推理前提,但是,在赵爽那个时代,中国数学史的发展还不具备这样的认识。因此,赵爽对勾股定理的证明是不充分的。
为了使我们能够以尊重科学的态度来写科学技术史,研究者用科学的眼光去审视历史上的科学活动及其成就是完全必要的。就我们的科技史研究实践而言,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关于科学史:
1、所有猜测,哪怕是非常天才的猜测,都不属于科学史。如宋代的廖禹在他的《金精廖公秘授地学心法正传》中说:“山体高耸宏大,由其根基盘踞,支持于下者厚重也。根脚之大,必是老硬石骨作体,非石不能胜其大。低小之山,必根枝迫窄,土肉居多。”这个说法,涉及了地壳的地质构造。从思想内容上看,它比较接近于19世纪末乔治•艾利(George Airy)所阐述的地质均衡原理。但是,廖禹的陈述是一个纯粹的猜测,不包含任何科学的说明和论证,不能与艾利的地质均衡原理等量齐观。鉴于这样的分析,地质科学史可以不写廖禹,但不能不写乔治•艾利。
2、神秘主义不属于科学史。古代亚述、巴比伦、埃及、印度、中美洲地区和古代中国的许多科学活动,都曾经包含在神秘主义的文化之中。但是,所有的神秘主义命题,都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和严格的逻辑推理,其中尤以“天人合一”的东方神秘主义最为典型。因此,我们不能把神秘主义也算在科学之列。
3、不具有普遍性特征的经验发现不属于科学史。对此,笔者经常举的例子是,“勾三、股四、弦五”属于经验,不属于科学;“斜边的平方等于两直角边平方之和”则属于科学,不再是经验。
4、科学史不是器物史。我国一些科学史研究著作和教材,把器物中的圆当作科学中的圆,把器物中的直线当作科学中的直线,这是十分荒的。硬说某器物(如铜透镜)是按某种科学原理制造的,或通过对某器物的分析去“发现”其中的所谓科学原理,实在过于牵强,且犯有把经验拔高为科学之嫌。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把科学史写成器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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