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葡萄牙人ChinCheo贸易居
从偷吃 天价葡萄 谈历史
新航路的开辟为何由葡萄
最新热门    
 
葡萄牙与中西文化交流的开端

时间:2009-7-24 13:45:18  来源:不详
入。正德五年(1510),福建汀漳盗匪攻击仙游县,当地义民魏升协助官府,「以佛郎机炮百余攻之」(12),将盗匪击溃,确保县城安全。其后正德十四年(1519),王守仁平宸濠之乱时,他使用过佛郎机铳作战,结果「震惊百里贼胆破」,大获全胜。据王守仁说,这些威猛的武器是林见素提供的:「见素林公,闻宸濠之变,即夜使人范锡为佛郎机铳,并抄火药方,手书勉予竭忠讨贼」(13)。而林见素则与福建省的海外走私商人关系十分密切,可能是商人在南洋学会造炮技术,引进福建,然后林见素又向王守仁加以推荐。

1517年葡人到达广东后,又在同中国直接接触中传入西洋火炮。当时与葡人打过交道的顾应详、汪 与何儒等官员,都先后获得这种新式大炮的制造技术。

葡人商船1517年直达广州港停泊,鸣放大炮,铳声如雷,称系佛郎机国进贡。当时顾应详任广东佥事,署海道事,正在着手征剿海寇雷振。葡人「献铳一个,并火药方」,经顾应详在教场中演习,证明它是「海船中之利器也」。他还对火炮的特征做了详细的描述:「其铳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药,安入腹中放之。铳外又以木铁箍,以防决裂。海船舷下,每边置四五个于船舱内,暗放之。他船相近,经其一弹,则船板打碎,水进船漏。以此横行海上,他国无敌」(14)。但顾应详又认为,这种火炮只能用于海战或守城,「持以征战则无用矣」。因此没有进一步推广。

在顾应详之后,汪 与何儒也曾引进和推广佛郎机铳制作技术。1521年汪 指挥屯门之战时,仿造了西洋火炮去攻打葡人,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殊域周咨录》记述了此事的经过:「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国,备知造船、铸铳及制火药之法。 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 ,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实,遂令如式制造。 举兵驱逐,亦用此铳取捷。夺获伊铳大小二十余管。」(15)

屯门之战结束后,汪 将佛郎机铳送到北京朝廷,并上了一道奏章,说明这种火器的威力,建议朝廷加以推广。汪 认为:「佛郎机凶狠无状,惟持此铳与此船耳。铳之猛烈,自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用之御虏守城,最为便利。请颁其式于各边,制造御虏。」当时甘肃、延绥、宁夏、大同、宣府等边关重镇,都有墩台城堡。汪 建议,每个墩台配备一门重量20公斤以下、射程为600步的鸟铳,每个城堡配备一门重量70公斤以上、射程为5-6里的火炮。「五里一墩,十步一堡,大小相依,远近相应,寇将无所容足,可坐收不战之功」(16)。明朝采纳了汪 的建议,将火炮「铸造千余,发与三边」(17)。后来南京守备徐鹏举等人上奏章,请求把广东佛郎机炮的工匠调来南京铸炮,也得到明朝批准,并把何儒也调到南京,升任上县主簿。上元县即今南京江宁地区。

西洋火器的威力,在它传入之初便受到人们的赞叹。据叶权说:「余亲见佛郎机人投一小瓶海中,波涛跳跃间击之,无不应手而碎。持此为长技,故诸番舶惟佛郎机敢桀骜。昔刘项相距广武间,羽数令壮士挑战,汉王使楼烦辄射杀之。羽怒,自出。楼烦不敢动。使有此物(指手枪)数支,何惧项羽哉!三国时斗将令有此,虽十吕布可毙也。」(18)

但这毕竟只是中葡之间最初的文化接触,它没有产生甚么影响。首先,因为开头葡人并不是有意识地传播西方文化,而只是在贸易之中附带地发生文化接触,交往双方都主要是商人。它是很不自觉、很表面的接触,并没有深入的了解;虽然后来葡萄牙国王约翰三世开始注意这个问题,于1540年上书罗马教廷,请求派教士来华传教。次年,教皇保罗三世便派耶稣会元老圣方济各·沙勿略开辟远东教务。沙勿略曾有在中国实行学术传教的构想,但他进入广州之前,病死在上川岛。由于这一变故,使中国的开教受到影响。当然,除了沙勿略之外,还有一些教士进入了中国活动,可是由于没有稳定的基地,没有周密的计划,个别教士的活动作用不大。又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隔阂,因此不可能发生多大的影响。其次,在中葡早期接触中,葡人的海盗活动和扩张野心,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厌恶和愤慨。葡人形象恶劣,中葡关系充满火药味,从而导致葡人在东南沿海到处被攻剿驱逐。1521-1522年屯门之战驱逐葡人后,广东厉行海禁。葡人转到浙闽沿海活动。可是1548年,其盘踞多年的宁波双屿港又被中国收复。15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