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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专制集权与中国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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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5: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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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权力的无限大与另一方权力的无限小。皇帝是无限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普通民众不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权力的拥有者活着。一旦无权者的存在构成了对有权者的威胁,无权者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然。经济不均衡的表现是:一方是接近完全的垄断,另一方是接近完全的竞争。一方面,国家对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源实行官方的完全垄断;另一方面,相对于国家而言,社会的生产结构不仅小,而且分散。这种不均衡的经济结构对统治者而言是最有利的。一方面,有利于统治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统治收益的持久化。文化上的不均衡主要表现是:从一般的价值导向看,中国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具体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有等级无平等。无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社会和国家层面,中国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等级性。有等级就必然无平等。因为平等应当是一个整体范畴,而不是一个局部范畴。二是有强势无弱势。中国文化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这也是文化等级性的一个必然结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然都具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相互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反过来是绝对不行的。三是有礼节无理性。中国文化在“礼”方面的表现是相当丰富的。中国人的一切社会活动,无不纳入“礼”的范畴。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但“礼”的实质是“利”。“礼”是形式和手段,“利”是内容和目的。在中国,“礼”体现的本质是不平等,是封建等级制度。“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成了统治阶级维护特权利益的提防。所以,中国的“礼”是一种不合“理”的“礼”。这种“礼”只会加剧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不断造成社会的动荡,其结果是既失去了“礼”,也失去了“理”。所以,“礼”必须建立在“理”的基础上;否则,只会产生局部均衡,不会产生整体均衡,只会产生短期效益,不会产生长期效益。所以,礼仪之邦不等同于理性之邦。从长远来看,理性是一个国家强盛的基础条件。一个国家要实现持久发展,不仅需要“礼”,更需要“理”。 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再加上创新的缺乏,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乱循环也就成了一种历史必然,而且这种治乱循环使中国社会在艰难中生长出的一些生产力和社会财富也遭到了不断的大破坏和大毁灭。 再次,封建专制集权是导致中国腐败的根源。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切腐败问题深层次都是权力问题。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①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指出:官僚政治是一种特权政治。在特权政治下的政治权力,不是被用来表达人民的意志,图谋人民的利益,反而是在“国家的”或“国民的”名义下被运用来管制人民,奴役人民,以达成权势者自私自利的目的。 第四,封建专制集权是导致中国人缺失信仰的根源之一。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这里所谓的缺失信仰,主要是指中国人缺乏一种对独立精神的追求,尤其是对超越界的执着。但在封建专制集权体制下,社会要发展出一套独立于权力体系的信仰价值系统是很难的。因为在封建集权下,民众崇拜的对象只能是权力的拥有者。若民众有了一种对独立精神的追求,尤其对超越界的追求,这就意味着一种分离,一种制衡,这对集权统治的稳定性本质是不利的。所以,集权统治者总是要尽可能使自己成为:既是世俗世界的统治者,又是精神世界的统治者。因为只有集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主导权于一身,才能更有利于集权统治的稳定性和长久性。一方面,世俗世界的主导权为精神世界的主导权提供物质支撑;另一方面,精神世界的主导权又为世俗世界的主导权提供理论上的合理解释。从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过程看,凡是在世俗权力之外能有一套独立信仰体系的,其发展的轨迹就容易走入民主制;凡是集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主导权于一身的,其民主化的路就很难走。 第五,封建专制集权体制对中国人健康人格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负作用。首先,专制集权体制不利于人们爱国心的培养。在集权体制下,国家不是人民的,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当权者压迫人民的工具。只有当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时,人民的爱国心才能真正激发出来。其次,封建专制集权体制诱致了一种双重人格的形成。具体表现是:一是主子与奴才人格的两极统一。当一个人有权时,主子人格占主导地位;当一个人无权时,奴才人格占主导地位。在封建等级制下,同一个人,对上级而言,他是无权者,对下级而言,他又是有权者;同时,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也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中。所以,在权力不均衡的等级制环境下,一个人只有实现主子人格与奴才人格的有机统一,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二是柔弱与残暴人格的两极统一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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