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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历史教学孕涵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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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晋涵在历史编纂学理论上的贡献

时间:2009-7-24 13:46:01  来源:不详
2卷,北宋占104卷,南宋仅占48卷。毕沅因初编本不够理想,便延聘邵晋涵、洪亮吉、孙星衍等学者为之复审,而邵晋涵出力最多。当时邵晋涵任职翰林院,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大量的前人未见的宋元史书,加之他在宋史研究方面久负盛名,是理想的编订人选。于是毕沅“招君载书来,著作于官司。编年仿司马,当废薛应旗”。[④c]邵晋涵协助校补,使初稿面貌大为改观。《续资治通鉴》宋代部分的内容182卷,其中北宋97卷,南宋85卷,比例大体相当,编次更为合理。由于邵晋涵对此书贡献最大,以至于毕沅把他赞誉为协助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的刘恕与刘攽。这是邵晋涵明确著述宗旨,运用别识心裁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历史编纂学理论方面的特长与贡献。

 

二、关于直书见意问题

 

撰修史书,必须具备事实、褒贬与词采三项基本要求,而最重要的则是史实,离开史实就不成其为历史著作。中国史学历来有据事直书的优良传统,也允许史家对所述史实进行合乎其义的评价。然而宋明以来,文人对史事的褒贬误入歧途。究其原因,一是史家刻意追求所谓微言大义的《春秋》书法,史书文词枯简奥隐,历史事实反而晦暗不明。二是朝廷以论史作为科举考试科目,刺激文人为追求功名而标新立异,对前人古事轻事褒贬。这些做法背离了史学宗旨,形成极为恶劣的学风。明清之际学者起纠其弊,到乾嘉时期,史家高举“实事求是”的旗帜,反对随意褒贬,倡导直书见意的学风,给史学增加了理性主义因素。

邵晋涵是乾嘉史学巨擘,“于学无所不窥,而尤能推求本源,实事求是”。[①d]他与当时著名史家钱大昕、王鸣盛共同倡导风气,扭转学术积弊。邵晋涵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张史书应当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家不必轻下结论,后人根据史事反省,便能起到隐恶扬善的劝勉作用。

范晔《后汉书》继承前人成就,因义起例,创置《独行》、《党锢》、《逸民》诸传,按类区别人物,寓有褒贬之意。邵晋涵不赞成这种以类传名目寓含褒贬的修史方法。他说:“夫史以纪实,综其人之颠末,是非得失,灼然自见,多立名目奚为乎?名目既分,则士有经纬万端,不名一节者,断难以二字之品题,举其全体;而其人之有隐慝与丛恶者,二字之贬,转不足以蔽其辜。宋人论史者,不量其事之虚实,而轻言褒贬,又不顾其传文之美刺,而争此一二字之名目为升降,展转相遁,出入无凭,执简互争,腐毫莫断,胥范氏阶之厉也。”[②d]在今天看来,究竟应该怎样评价范晔的历史编纂学思想,不妨仁智互见。然而邵晋涵提出的问题,已经超出就事论事的局限,具有普遍理论意义,其价值应当认真总结。

对于萧子显撰《南齐书》,邵晋涵虽然对作者滥述道藏,阐扬理颇多微辞,但却表彰“其纪建元创业诸事,载沈攸之书于《张敬儿传》,述颜灵宝语于《王敬则传》,直书无隐,尚不失是非之公。《高十二王传》引陈思之表,曹迥之论,感怀宗国,有史家言外之意焉。”[③d]唐初诏修梁、陈、魏、齐、周、隋六代史,以《隋书》成就最高。邵晋涵认为原因在于“唐臣纪隋事,见闻亲切,故叙次详赡,于越王侗之逊位,尧君素之受命,能以婉辞存直道,尤见秉笔之公,固当称为六代之佳史矣。”[④d]可见不论是据事直书,还是婉辞见意,只要不失是非之公,邵晋涵都予以肯定,承认其价值。

欧阳修撰《新唐书》与《新五代史》,历代学者或誉其事增于前、文省于旧,或讥其文省事增为失误。邵晋涵指出,这些批评都没有抓住要点,后人修史,假如不知剪裁省文,篇幅将冗滥庞大;假如不比前史增加史实,就没必要重修,这些都不足以作为评价史书优劣的标准。他认为两书缺点在于过分强调褒贬,导致事实隐晦不明。《新唐书》对唐代某些典章制度、重要事实遗漏失载。《新五代史》只有《司天》、《职方》二考,致使上承隋唐、下启两宋的五代典制湮没无闻。邵晋涵批评说:“《新书》之失,在增所不当增,省所不当省尔。……使修、祁修史时,能溯累代史官相传之史法,讨论其是非,决择其轻重,载事务实,而不轻褒贬,立言扶质,而不尚挦扯,何至为后世讥议,谓史法之败坏自《新书》始哉!”[①e]这些批评正切中要害。在今天看来,欧阳修以文人修史,不具备史家专长,而叙述典章制度,考稽历史事实,非良史不能胜任。因此,他只有以词采为文,褒贬为识,不可能写出一部名山之作。

(二)主张据事直书,善恶自见,但并不排斥对历史作客观公正的评论,二者可以并行不悖,更好地起到垂鉴后世作用。

邵晋涵并非对史家褒贬史事不加区别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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