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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学诚的“以史明道”观念

时间:2009-7-24 13:46:08  来源:不详
史书,乃是载“道”之“器”,故明三代之“道”必由《六经》。章学诚指出:“夫《六艺》为文字之权舆,《论语》为圣言之荟粹,创新述故,未尝有所庸心,盖取足以明道而立教,而圣作明述,未尝分居立言之功也。”[3](《言公上》)既然孔子没有分居立言之功,那么试图通过阐发孔子微言大义以求“道”和通过训诂孔子言论以求“道”,都达不到对“道”的正确认识。

再次,章学诚突出强调根据后世社会历史发展探究历史演变之“道”。他认识到仅仅提倡以《六经》明“道”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因为《六经》既可为明“道”之资,亦可为晦“道”之具,这取决于学者对“道”的体认。章学诚说:“天下无全功,圣人无全用。……知体道者,诸家皆可存。《六经》、三史,学术之渊源也,吾见不善治者之瘴厉矣。”[3](《说林》)所谓不善治《六经》、三史者,是指宋明理学末流“舍器而言道”与清代朴学末流“即器而忘道”两种情况。更主要的是,既然《六经》所包只是三代社会历史之“道”,那么欲明秦汉以后历史发展之“道”自然不能局限于《六经》。然而宋明理学家认为《六经》所载全是天理,三代以下文字有得失,社会有盛衰,可是天理却永恒不变。这种见解显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故而缺乏说服力。清代朴学家则只对上古三代历史感兴趣,而不关心后世社会历史发展法则。可见主张以《六经》明“道”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解释秦汉以下中国历史的进程。章学诚对这个问题具有明确认识:“夫道备于《六经》,义蕴之匿于前者,章句训诂足以发明之;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固贵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3](《原道下》)这就清楚地说明,后世历史的发展以及所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六经》无法包括的,显然不能从《六经》里去探讨,而只能根据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来说明。章学诚明确指出:“史家书志之原,本于《官礼》。……夫一朝制度,经纬天人,莫不具于载籍,守于官司。故建官制典,决非私意可以创造,历代必有沿革,厥初必有渊源,溯而上之,可见先王不得已而制作之心,初非勉强,所谓道之大源出于天也。”[4](《礼教》)章学诚提出“以史明道”的主张,从根本上弥补了前人的缺陷,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他说:“经史者,古人所以求道之资,而非所以明其学也。经师传授,史学世家,亦必因其资之所习近,而勉其力之所能为,殚毕生之精力而成书,于道必有当矣。”[4](《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由历代典章制度可以明“道”,而《六经》又是记录先王典章制度的史书,所以由史可以明“道”。章学诚自称:“小子不避狂简,妄谓史学不明,经师即伏、孔、贾、郑,只是得半之道。”[4](《上朱中堂世叔》)因为经学如果没有史学作基础,很容易流入空洞虚无,陷入空言天人性命之理的误区;或者流为支离解经,陷入烦琐考据的误区。章学诚说:“向病诸子言道,率多破碎;儒者又尊道太过,不免推而远之。……无怪前人诋文史之儒不足与议于道矣。余仅能议文史耳,非知道者也;然议文史而自拒文史于道外,则文史亦不成其为文史矣。”[4](《姑孰夏课甲编小引》)所以,他明确指出:“史家之书,非徒纪事,亦以明道也。”[3](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可见章学诚提倡“以史明道”,只是对前人轻视史学的矫正,而不是效法心存门户之见的学者那样,试图以史学取代经学,认为舍史无以明“道”,走上前人排斥异己的循环怪圈。他明确指出:“古人之于经史,何尝有彼疆此界,妄分孰轻孰重哉?……《通义》所争,但求古人大体,初不知有经史门户之见也。”[4](《上朱中堂世叔》)强调了史学与经学一样,都具有明“道”以经世致用的性质。这样史学就进一步摆脱了依附于经学的地位,真正达到了自觉程度,可以与经学并驾齐驱,真正实现了自司马迁以来历代史家追求史学“成一家之言”的目标,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综上所述,可见章学诚关于“以史明道”观念乃是要全面扭转“文以载道”、“义理明道”和“训诂明道”各标独得、互争门户的不良学术风气,主张全面揭示社会历史演变之“道”和学术文化发展之“道”。章学诚极力反对治学存在门户之见,认为“学者不可无宗主,而必不可有门户”。[3](《浙东学术》)他在《文史通义》中撰《原道》三篇,时人不明宗旨,皆不以为然。邵晋涵描绘当时的情况说:“是篇初出,传稿京师,同人素爱章氏文者,皆不满意,谓蹈宋人语录习气,不免陈腐取憎,与其平日为文不类,至有依书相规诫者。”[3](《原道下》)章学诚自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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