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相配合――起到了一种限制、约束、或纠错的作用,相反,往往倒是现实的社会实践纠正了我们某些错误的历史认识和历史评价。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原先的历史形象已经难以满足新的需要了,以他们为对象的价值关系、意义效用也随之不合时宜,于是,这些被神化、或被丑化的历史人物有了恢复真相的机会。或是恢复真相,建立新的价值关系;或是搁置一边、冷落遗弃,人们再去寻求新的历史材料,建立新的价值和意义,以满足他们新的需要。
当然,说其虚拟,不等于虚无,因为它仍能产生实际的效用。但此处的效用,并不以史实的真实性为充分条件。如果我们始终抱住一种“应然”的态度和尺度,那么,我们可以说,以上所述的种种现象,都是一种错误。史学是人类的一项理性的活动,求真是学科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任务,也是史家义无反顾的追求。然而,使我们有所不解的是:作为人类理性活动的史学求真为什么会与他自己的社会生活发生冲突,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为什么人们较多地会以一种文学的方式来处理历史事实,来运用历史知识;而不愿意理性地采用史学的立场和方式。以至于学理总是屈从于事理,史学的“应然”总是向现实生活的“实然”让步。
注释:
[1]本文的讨论,虽多以历史学家的观念和史学实践为例,但不局限于学术界的范围,而涉及一般的社会生活,目的是想探究,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而不是在历史学家的理想观念中,人们是如何运用历史知识的,他们对历史知识及其致用是抱着怎样的看法和态度。
[2]刘起釪:《顾颉刚先生学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9页。
[3]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四册,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4]吕思勉、童书业编:《古史辨》,第七册,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47页。
[5]吕思勉:《三反及思想改造学习总结》(自述),刊于《吕思勉遗文集》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50页。
[6]吕思勉:《吕著史学与史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页。
[7]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边事篇第十五》,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286页。“《春秋》之法…以下”数句,原刊《辅仁学报》,后删。参见罗志田:《中国近代史学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页。
[8]《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97页。
[9]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8页。
[10]参见汪荣祖:《史学九章》,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94、172页。
[11]此处所说的一般看法和做法,自然也是指学术界的“实然”,而非史学理想中的“应然”。如果我们坚持“应然”的立场,那么,诸如此类的看法、做法都可视其为“伪科学”而将其“开除”出史学界。然而“开除”虽则痛快,却不能解决问题。
[12]参见葛懋春、项观奇:《历史科学概论参考资料》(上),山东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127-128页。
[13]如《论儒家的发生》、《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袁世凯的再版》、《桃花扇底看南朝》、《南明史上的永历时代》等。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绪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14]古奇著,耿淡如译:《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87页。
[15]余英时:《史学、史家与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4-345 页。
[16]参见彭小瑜:《历史的真实和思想的真实》,《中华读书报》2005,12,7。
[17]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第287页。
[18]参见彭小瑜:《历史的真实和思想的真实》。
[19]一个错误的结论,也会对后人的研究有所启示,这同样表现为一种“有用性”。但这里所说的“有用性”,不是说结论的错误,而是指结论的事实基础上的不正确。
[20]此种意义上的政治原因,也可以称为社会原因,可参见瞿林东《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有关论述。(《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6~38页)
[21]鲁迅:《野草•立论》,《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517页。所谓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这或许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