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方能使人去研究过去的事实”(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页。》。这些论点都包含了对价值判断在历史研究活动中的选择、导向作用的肯定。
总之,历史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掉价值判断,这不仅是因为整个历史研究活动离不开价值判断的作用。而且,从历史研究的对象的特点来看,作为认识对象的以往的人类行为在其本质上说是有价值负荷的,无法用那种纯粹的物理学的方式来描述它。人们可以含蓄地表达他们对历史的价值判断,或是小心翼翼地把他的历史价值认识隐含在历史事实的陈述中,但历史价值判断是无法从历史认识活动中完全排除掉的。
当代西方的一些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史学家,如比尔德,贝克尔等也都肯定历史研究不可能排除价值判断,但是,他们也同客观主义史学一样,认为价值判断的介入会使我们无法达到对历史的真实认识。
其实,价值判断在历史研究中的影响具有正与反、积极和消极两种效应。从积极方面看,由于价值判断的作用,使主体形成明确的认识目的和动力,使主体能有选择、有指向地在混乱杂多的历史信息中整理出有关历史事实的存在及其状况的认识,帮助主体史更正确认识对象,实现对对象的客观性认识。从消极方面看,由于价值判断的作用,造成了主体认识一定程度上的片面和偏离,其极端就是以片面代替全面,以主观替代客观,使主体的认识走向主观性和片面性。与其他科学的研究活动相比,价值判断在历史研究活动中的消极影响更常见、更明显一些,因价值判断的失误而造成的认识的偏差是屡见不鲜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客观主义史学反对对历史作任何价值判断,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史学提出价值判断对认识客观性的影响,都有积极的意义。
历史价值认识的“多”与“变”
历史价值认识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认识结果的因人因时而异和反复变化。这主要是由两种原因造成的:一种是因价值认识标准的不同而引起的,如对秦始皇的不同评价。另一种是因价值认识对象的变化而引起的,如前文列举的有关哥伦布登上美洲的不同评价。价值认识的这个特征,可以概括为“多”和“变”两个字,并与历史的事实认识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事实认识中,作为认识对象的历史事实,相对于任何一个历史认识主体来说,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而历史价值认识则不同,当人们为了探索历史的意义而去评价历史时,他们常常不能从人类主体的立场去认识价值事实,而是分化为个体的、集团的、政党的、阶级的各种价值认识主体的形式。于是,不同的价值认识主体在评价同一个历史现象的意义时,实际的评价对象——价值事实——已不再是同一个价值事实,而分别形成了许多不同的价值事实,再加上个体的、集团的、政党的、阶级的认识主体,各有自己的价值标准,结果就造成了价值认识的“多”和“变”的特征。
历史价值认识的“多’和“变”,影响和损害了它的声誉。人们常常拿它与事实认识相比较,发现事实认识中的真判断都是确定和不变的,而价值认识则是不确定、不可靠和不真实的,因为它是多样的和多变的。
其实,历史价值认识的多样与多变与历史价值认识的真实性并不矛盾,与历史事实认识一样,历史价值认识也存在着真不真的问题,凡是符合价值事实的都是真实性的价值认识。所不同的是,事实认识中的对立与争论往往是真与假的对立和争论,彼此对立的事实认识,要么是一真一假,要么是两者皆假,不可能是两者皆真。但在价值认识中,彼此对立和争论的价值认识,并非必然是真与假的对立,有可能是一真一假,有可能是两者皆假,也有可能是两者皆真。因此,价值认识中存在着许多彼此对立、互相争论却又都符合一定的价值事实的真判断。不管是个别性的价值判断,还是一般性的价值判断,符合特定价值事实的真判断只有一个,价值认识的“多”和“变”与价值认识真实性并不矛盾。
如果说历史事实认识的真,是一种经久不变、持久稳定的真,那么历史价值认识的真,则是多样的真和多变的真。马克思曾经说过:“历史上的晚期时代对早期时代的认识当然与后者对自己的认识不同,例如,古希腊人是作为古希腊人认识自己的,而不会像我们对他们的认识那样,如果指责古希腊人对自己没有像我们对他们的这种认识……就等于指责他们为什么是古希腊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80页注文)。对某一个历史现象的价值评估,古人有古人的真判断,今人有今人的真判断。历史价值认识的多样性和多变性,从根本上说是与历史过程中的价值事实的多样易变是一致的,与历史活动主体的价值目标、价值追求的多样易变是一致的。在历史研究中,事实认识的价值在于它的确定、稳定,经久不变,价值认识的价值在于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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