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对《圣经》的理解和分析所展示的智慧,得到了与会者的钦佩,实际上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公众对安妮知识女性形象的肯定。安妮还利用1636年宗教集会对她的审查,暗示她有必要的知识来判断神学的正确性。在1637—1638年的两次审判中,安妮公开宣称她拥有正确的判断力和理解力。例如,在第一次审判中,当温斯罗普攻击安妮的行为不适合她的性别时,安妮立刻说她与温斯罗普在智力上是平等的,并引用《圣经》说:“在《提多书》中有一个明确规定,就是年纪大的妇女应该引导年青妇女,因此我必须有一个这么做的机会。”温斯罗普无话可说,便宣称“我们必须制止你继续布道”。安妮机智地说:“如果你能从《圣经》那里为你的做法找到一个规定的话,你可以这么做。”[4] (p. 316)当温斯罗普试图引诱安妮承认自己施教男人,违背了保罗的禁令时,安妮则说这是正当合理的,并反问:“如果任何人来到我房间请求依《圣经》指教的话,我必须按什么规定抛弃他们呢?”进而她嘲讽地说:“你认为我指教妇女不合法,为什么你还召我来指教法庭呢?”[4] (p. 315)温斯罗普被安妮的机敏辩护挫败而恼羞成怒,“我们是你的法官,而你不是我们的法官”[4] (p. 316)。事实上,安妮的出色辩护使反对者也不得不暗自承认她的才智。温斯罗普曾这样评价安妮:“尽管她在理解和判断上不如许多妇女,但她却表现出狂热、傲慢的姿态,拥有敏捷的才智、能动的精神、流利的口才和比男子更勇敢的行为。”[4] (p. 263)当然,他们感到这已经威胁到了他们作为知识领袖和社会代言人的自我形象。为防止其他妇女仿效安妮追求知识,他们极力攻击安妮的智识表现是撒旦的行为,并宣称知识行为不适合妇女。 第三,安妮追求家庭平等,主张妇女突破家务限制,谋求“职业”活动。17世纪殖民地妇女的主要事务是家务,另外还从事一些农业生产和宗教活动。殖民社会一般严格限制妇女的社会活动和独立性。安妮虽然承认妇女的家庭职责,但她反对妇女的屈从地位。她一方面通过举办家庭私人聚会来突破家务、关注社会,向人们传递一种男女平等的思想意识。例如,聚会上男女混合相坐,讨论中男女平等发言,没有尊卑贵贱和性别歧视,有思想的发言者受到欢迎。另一方面,她通过当一个义务的“接生婆”,作为她某种程度参与社会的方式。她把为妇女接生作为自己的职责,不以谋利为目的。这既加强了与其他妇女的联系,增进了她们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使“接生婆”成为她的一种“职业”,传播了她的家庭平等观念。莱尔·科赫勒说:“安妮·哈钦森作为妇女中最直率的发言者,在从事接生婆的职业和一周二次家内布道的过程中,依靠广泛的接触,将她的意见传播到所有阶层。”[1] (p. 39)这无疑是对安妮要求“职业”的一种肯定。安妮最终被波士顿妇女公认为中产阶级妻子的典范,也获得了丈夫的尊敬和信赖,并奠定起夫妻平等的关系。这种关系为许多妇女所羡慕和仿效,当然也违背了传统的社会伦理,导致正统派的忿恨。休·彼特公开指责安妮没有履行适当屈从的、非才智的女性角色,说安妮“更像一个丈夫,而不像一个妻子”[4] (p. 383)。与此同时,他们也将安妮违背传统习惯的思想行为归咎于唯信仰论男性的懦弱和无能。温斯罗普就说安妮的丈夫是一个“性格温和、软弱的次要角色,完全受他妻子所操纵”[1] (p. 45)。其他反对派也认为威廉·哈钦森是一个才智和判断力差的男人。其实,反对派攻击安妮的言论正好从反面证实了安妮要求家庭平等和“职业”活动的意识。 应该说,安妮的女权意识在罗得岛也得到充分表现。据记载,当安妮被驱逐来到罗得岛后,其女权要求得到实践。例如,安妮她们在罗得岛进行公开的传教和布道,男人们也注意倾听妇女们的要求,并保护她们教书、布道和选择社会活动的自由。因而,妇女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一个名为约翰逊的人在1638年曾写道:“一些认为使徒保罗禁止妇女聚会和布道的规定太严格的女性,把她们对女权的要求带到这里(罗得岛),在这儿自由传教,这完全是来自于女性内心对女权热烈的渴望。”[1] (p. 46)在罗得岛以后的岁月中,安妮还继续为捍卫民主、自由和平等而斗争。1639年,当朴茨茅斯的最高长官威廉·科丁顿试图进行独裁统治时,安妮便联合塞缪尔·戈顿反对他,否决了他的最高长官职务。安妮事实上已成为罗得岛的精神领袖。
三、安妮女权意识的影响及评价
安妮女权意识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首先,这可以从反对者的话得到说明。约翰·科顿曾说安妮的意见“像坏疽一样在侵蚀,像麻风病一样在传染,将吃掉宗教的内肠”[7] (p. 11),从而将妇女引入歧途。约翰·温斯罗普说安妮“引起了丈夫和妻子之间以及其他亲属之间意见的分裂,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