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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史全文》(理宗部分)的史料价值

时间:2009-7-24 13:47:06  来源:不详
颇多差异。如二书景定二年正月癸亥朔条同载治理贪赃的诏书,《全文》所载诏书内容为:“朕于赃吏无所贷,以其惟威惟虐,大为吾民仇。民,吾赤子,而仇之,是与寇贼奸宄同科,而何以为天子之命吏。古人喻贪以狼以硕鼠,目以物类之恶者,盖不得复言人矣。惟彼贪夫,憯莫之惩,侵牟矫虔,罔知厌极。朕夙兴夜寐,忧苦万民,封培本根,每惧弗蔇。郡国之吏乃淫纵其欲,以蠧厥生。间闻田里凄然,人情恻怛,甚至自愧。朕惟民生寡遂,由于贪官之肆诛求;贪官充斤,由于监司之不按察。率以外台耳目,不当蔽塞失察之罪。兹当岁首,咸与维新。”另载“上曰:‘我朝以仁厚立国,圣圣相承,惟以爱养元元培植根本为第一义。今中外之吏,贪黩成风,甚失祖宗初意。’”(卷三六)《本纪》所载诏书内容却为:“监司率半岁具劾去赃吏之数来上,视多寡为殿最,行赏罚。守臣助监司所不及,以一岁为殿最,定赏罚。本路、州无所劾,而台谏论列,则监司守臣皆以殿定罚。有治状廉声者,摭实以闻。”(《宋史》卷四五)二书所载要点虽都是反贪,但具体内容却少有相同之处,除文字繁简相差较大外,一是重在说理,一是重在实施办。这甚至使人怀疑二书此事记述的材料来源可能也是不同的。
    如果《全文》是《本纪》的初稿,类似情况就令人难以理解。在通常的情况下,修改者对于底稿中可改可不改的内容,多采取保留的处置办法,上述情况表明,《全文》不大像《本纪》的初稿,当然,由于找不到直接记载,这里只能是推论。

        二、《全文》明显优于《宋史》等书的几个方面

    讲《全文》具有特殊的史料价值,首先是因为《宋会要辑稿》、《文献通考》等全无宋理宗在位时期的情况记载。而将此部分《全文》同记述此时期历史的其他史书(包括《宋史》、《宋季三朝政要》、《钱塘遗事》等)进行比读,感到《全文》有几方面的记载比《宋史》、《宋季三朝政要》等书明显更优。

      1.《全文》保留了较多的历史文献及其原始风貌
    如前所述,《全文》保留了比《本纪》更多的诏敕、御笔和其他一些历史文献。有些诏敕等《全文》与《宋史》等同有载录,但《宋史》的《本纪》依照修《本纪》应简练的原则,文字被大大简化,而在《宋史》的其他部分又没有载录这些诏敕的详细内容,这使得《全文》所载录的这些诏敕文字更凸显出其珍贵,当《宋史》对诏敕删简失当时,其史料价值就更为突出。例如,《全文》卷三四载:
    [淳祐十一年]十二月丙辰朔,辅臣谢方叔等谢新命,上降御笔曰:“朕观比年以来,朝纲浸弛,时事日乖,所以并命二相,夹辅王室。正赖开明公道,振起治功,肃纪纲以尊朝廷,用正人以强国势,通楮币以纾邦计,却哨骑以固边陲,清吏道使无贪黩之风,淑士类使无嚣浮之习,军马当足则饬戒阃帅以去虚挂之籍,人心当结则嘉予守令以行宽恤之恩。此皆今日切要之务。昨来并命,往往各分朋党,互持己见,交相摆阖,阴肆倾排,是以猜忌成风,众弊胶轕。今朕用搢绅之公言,从中外之人望,登庸硕辅,参运化权,继自今勿牵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龄、如晦为法,以赵鼎、张浚为戒,务为正大之规,以副倚毗之意。”上又曰:“自来并命二相,本欲协济,缘各任己见,且因宾客交斗,遂成党与,不可不戒。卿等宜同心辅政,深矫前人之失。”
    《宋史》卷四三《理宗纪》于同年月仅载:
    戊辰,诏以八事训饬在廷,曰:“肃纪纲、用正人、救楮币、固边陲、清吏道、淑士气、定军制、结人心。
    显然,《全文》的记载要比《本纪》详细得多,不但提供了降御笔的背景资料,而且引录的御笔文字比《本纪》要完整得多。而《宋史》除《本纪》外,其他处又找不到关于此事的记载,所以,当我们想了解谢方叔入相之初的情况时,《全文》的上引记载就显得十分重要。
    又例如,《全文》卷三六载有关于处置所谓吴潜、丁大全党人的“御笔”和诏书各一(原文过长,不便引录),从御笔中可知:吴潜的遭遇同宋理宗有直接关系,因为御笔是直接出自宋理宗的,这份御笔详列了吴潜的“罪状”。以往人们从《宋史》中得出一种认识,即吴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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