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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以巩固中央集权的“分陕”制度的先河。尔后,“势之所重,非亲不居”。[4](卷42,王弘传)宋文帝嗣位一遵先君遗制,刺荆之任先后以宗室彭城王刘义康、江夏王刘义恭、临川王刘义庆、衡阳王刘义季、南郡王刘义宣等承之。此即盛弘之《荆州记》所结记:宋文帝“元嘉中,以京师根本之所寄,荆州为重镇,上流之所总,拟周之分陕”。[7]荆州刺史之任总揽于宗室,开启了南朝“分陕”于荆以维护中央集权的制度。此后,齐梁均因循而不变。 刘宋以下齐、梁因之的“拟周之分陕”制度,其实内含着江左士族政治变动的底蕴。自刘宋始,东晋世族政治条件下的“王与马,共天下”的皇室大族分享政权之格局渐起变化,门阀大族逐渐淡出权力斗争舞台。促进这一江左社会统治阶级的变迁:一则,握有兵权的二流士族将演为南朝王朝嬗替斗争舞台的主角;二则,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将进一步归结为宗室诸王之争。正如周一良先生所指出的:“由于世家大族不能再控制荆扬等重要地区,军事实力大为削弱,政治上之力量亦因之而减。此所以宋齐时地方起兵夺取中央政权者,非复昔时之世家大族,而为宗室诸王,取得皇帝地位之宋齐两明帝刘彧、萧鸾,即其代表人物。而夺取宋齐两朝政权之萧道成及萧衍,又皆二流侨姓之握兵权者,既非北来之王谢大族,亦非孙吴以来之朱张高门也。”[3]易言之,王谢高门士族息影政坛之背后隐伏着荆扬大镇易手的历史情况,而刘、萧次等士族走上政坛前沿并集权中央是以创行“拟周之分陕”制度为标志的。 “拟周之分陕”,在于集权宗室以革除荆州“窥觎”[8]中央的权争之弊。但是集权亲亲的血缘性权力结构,是无法改变权力火拼亦终归于亲亲的封建权力悖论的。宋、齐诸王之争以及萧梁末年“帝纪不立,悖逆萌生,反噬弯弧,皆自子弟”[9](卷7,梁本记中第七)的南朝历代宗室内争史,正是这种制度“宿命”的具体的历史呈现方式。“拟周之分陕”,可以解决东晋王朝皇室与世家大族共享政权而荆扬之间不能不有其剧烈冲突的问题。但是,荆扬事权分置宗室而诸王势均必争的问题,却是这个制度所无法回避亦无法解决的。拥有荆州大镇的宗室诸王将凭借其权力资源而争夺最高权力的问题,是“分陕”制度创行与遵循者所始料不及和无法回避的。 荆州为军事政治之中心,故其治所江陵,始终为南朝长江上游之都会。在北方士族相次南徙江汉的流动中,江陵进一步发展为南朝士族政治的又一中心。西晋末年,司马失守中原,北方士族大率逾淮南徙,其南徙路线约略有二,“一至长江上游,一至长江下游”。[10]所谓长江下游者,以建康为中心而延及会稽、临海今浙东之区域,社会阶级主要为北来士族之上层,如王谢诸高门。所谓长江上游者,以江陵为中心兼及襄阳今江汉之区域,社会阶级主要为北来士族之中层,如南阳庾宗刘诸家。陈寅恪先生指出:徙居江陵之北人士族,“其政治社会地位稍逊于洛阳胜流如王导等者,则不必或不能移居江左新邦首都建业,而迁至当日长江上游都会江陵南郡近旁一带”。[11]他们大抵为文化士族,“其先本居南阳一带,后徙居江陵近旁地域,至江左政权之后期渐次著称”。[11]南徙江陵地区的次等士族固是江左士族社会一部分则无疑,其为江陵士族政治之中坚亦无疑;其“渐次显著”,是南朝士族政治版图的重要变化更无疑,这种变化起于齐梁之际而要在侯景之乱的爆发。易言之,侯景之乱,建康沦陷,建康士族集团的整体性衰退,是导致梁季政治中心转移于江陵、导致南朝后期士族社会中心转移于江陵的重要事件。 再则,北人南迁江汉时间较晚而侨居襄阳者,大盖有两类,一类为北方次等士族,一类为流民,特征是具有武力,所谓“有战斗力之武人集团”。[11]襄阳直面北朝而紧邻江陵,“江陵去襄阳步道五百,势同唇齿,无襄阳则江陵受敌”。[12]襄阳实为江陵的军事性卫星城。所谓襄阳不守则江陵不立,亦如明清之际王夫之所云:“襄阳亡而江陵之亡可俟矣。”[13](卷17,粱元帝)江、襄二镇在军事上富含相依相维之形势。是以南朝江汉区域的权力配置大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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