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冷战史研究:一个新的学
美国的政治腐败和反腐败
唐代三峡“竹枝”:一种
略论明中叶以后政治腐败
社会生态史:一个新的研
欧洲的中国观:一个历史
论中国古代社会的腐败与
雷海宗:一个学术史的解
 生物——文物 保护技术
利益与遗产一个不容回避
最新热门    
 
腐败:一个传统的灰色文化

时间:2009-7-24 13:47:45  来源:不详
乏人之患。
凡做官生意者,官(权)越大利也越大,我们从卖官的标价就可看得出来。如《曲洧旧闻》称,宋代王黼当国时开市卖官,有“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直通判”之说;清初顺治朝,山西口北道副使王化淳,在更换防守仓官时标价“上缺要银四十两,中下缺要十两”(《明清档案》32册),仅此一项他就获银150余两。又据史载:捐一个县官,乾隆时要银4620两,嘉庆时4000两至5000两,道光时3700两,咸丰时2000至2600两,到光绪时跌至不足千两。官职的买卖已经完全市场化了,人们可以像买卖牲口一样按肥瘦或行情论价。
  是否有成本低的官生意运作呢?当然是有的。如汉文帝的宠臣邓通为文帝嗽吮毒疮,而官至上大夫,并许其铸钱, 于是“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汉书·邓通传》),陈万年向儿子传授谄媚术,果然青胜于蓝;陈咸通过谄媚贿赂权臣陈汤,仕途通达,官至少府(《汉书·陈万年传》)。又如明代权珰魏忠贤擅国时,朝中文武官员纷纷投其门下,时有“五虎”、“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这些“狗儿”、“孩儿”们虽然卑鄙下流,然好官我自为之。人格是不可论价的,为苟且于荣华富贵,在他们看来,贱卖人格又何乐不为之呢!
  做官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买卖,原因在于权力可以转化为财富,无怪王亚南先生说:换一视角来看,廿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然而,并不是每个做官的人都愿将手中的权力转化为财富。如宋太宗时的名臣查道,常“与妻采野蔬杂为薄粥以疗饥”,“道不胜贫,与妻谋,欲去官卖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9)如陆游任夔州通判期间,“一日禄不至,则无策矣,”届满离任时,“行李萧然,固不能归。”(《渭南文集·上虞丞相书》)又如包拯、海瑞、于成龙、郑板桥等等,这些清介廉洁之士虽在二千多年的历史中寥若晨星,却给整个官吏阶层抹上了些许亮色,至今令人景仰不已,也令我们翻读那部贪污史时,不致汗颜得无地自容。
  灰色文化的困惑:杀者自杀 贪者自贪
  要说中国历史上无法制,那是无知;
  要说中国历史上有法治,那是无识。
  中国是创立和执行官吏惩处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尚书·舜典》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左传·昭公六年》也载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以现代的眼光看,这些“刑”基本可认定是惩处官员(当然主要是镇压百姓)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以后的立法有至深至远的影响。
从秦开始的历代封建专制王朝,统治者几乎都想通过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来约束官吏,从而实现廉洁政治,主观上绝不希望腐败到皇冠落地。因此,一个新王朝建立以后,无不引前朝之颠覆以为戒鉴;于是,以史为鉴就成为中国的一个文化传统。如《尚书·召诰》:“我不可不鉴于有夏,亦不可不鉴于有殷。”司马迁作《史记》,往往以暴秦为例儆戒当代统治者,故对秦史记事尤详。初君臣,无不以隋亡为训诫,魏征曾说:“思隋氏以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 。”(《旧唐书·魏征传》)李百药修《北齐书》,李世明指示其编修宗旨为“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鉴”。(《册府元龟·恩奖》)宋神宗认为司马光修撰史鉴书应为“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因此赐该书名为《资治通鉴》)。尤其是朱元璋,先后敕编《辨奸录》、《永戒录》、《醒贪简要录》等鉴戒书十数种,为反腐倡廉而编书之多,为历代王朝所罕见。他们曾制定了一部又一部法典律例,一条又一条官箴官诫,用心何其良苦。我们不能认为这些官箴法典都是摆设,连臭名昭著的昏君宋微宗也曾标榜过惩治腐败就是证明。据《宋会要》载,他也真格贬黜过一批贪官污吏,如河北路转运副使李昌孺、滁州知州唐恪、河北监司贺希仲等。然而,一面是惩治腐败,一面是“六贼”崛起!再如明初,朱元璋以严刑峻法制腐,力度不可谓不大,然一桩勾捕逃军案,兵部侍郎王志受赃22万;一桩盗军粮案,户部侍郎郭桓侵没至千万,株连官吏系狱至数万人。这仅是发生在洪武朝的腐败大要案之一斑。大案连发,朱元璋竟越杀越困惑,何以“杀者自杀,贪者自贪”?重刑治贪毕竟还是有效的,如《明史·循吏传》所纪125人,洪武至正德的153年中有120人,从嘉靖至明亡的123年间只有5人!  纵观历史,一面是法网恢恢,一面是网漏吞舟之鱼,没有清查惩处的大贪比比皆是。如素有贪名的严嵩,籍没时登记的田地2.7万余亩,而素有廉名的徐阶,田产多达40余万亩,是严家的15倍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