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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新闻管制

时间:2009-7-24 13:48:07  来源:不详
小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以至于出现了“以小 报为先,以朝报为常”的局面。

  小报的流行,当然为政府所不容。自小报产生起,当局就将其视 为非出版物。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正月诏令:“近闻不逞 之徒,撰造无根之语,名曰小报,传播中外,骇惑听闻。今后除进奏 院合行关报已施行事外,如有似此之人,当重决配。其所受小报官吏, 取旨施行。令临安府常切觉察禁戢,勿致违戾。”淳熙十六年(11 89)闰五月又下诏令:“今后有私撰小报,唱说事端,许人告首, 赏钱三百贯文,犯人编管五百里。”宁宗嘉泰三年(1203)颁布 的“庆元条法事类”,对惩治小报作出更为严厉的规定:“诸听探传 报漏泄朝廷机密事者,若差除,流二千五百里。主行人有犯加一等, 并配千里。非重害者徒三年,各不以荫论。即传报实封申奏应密之文书,并撰造事端誊报惑众者,并以违制论。以上事理重者奏裁,各许 人告。于事无害者杖八十。”在不断加大对小报的惩治力度的同时, 政府还加强了对进奏官的管理和监督,禁止进奏官私下向小报提供信 息,并且命进奏官以五人为一组作连环保,互相监督。此外,还加强 了宫廷和政府机关的门禁,加强文书保管工作,禁止近侍人员和省、 部、寺、监等官署当差人员泄漏朝廷机事,以堵塞小报的新闻来源。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措施严厉,却始终未能将小报禁绝,有时反 而愈禁愈盛。从北宋末年到南宋,时局纷纭,人心惶惶,人们都急于 了解局势的发展、政府的对策,官报上消息闭塞,人们更期待从小报 上了解情况。“大道不通小道通”,小报的产生和流行,正是政府封 锁新闻的结果。

  应当指出,宋朝从开国到灭亡,始终同辽金元三方面先后对峙, 时战时和,总不能平安无事。外敌当前,不能不对公开传播的新闻加 以控制,以防止机密的外泄,从国家、民族的利益来说,这是应该的, 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加区别地搞新闻封锁,就会在封锁了敌人 的同时,也封锁了自己。《宋史·吕溱传》载:“侬智高寇岭南,诏 奏邸毋得辄报。溱言,一方有警,使诸道闻之,共得为备。今欲人不 知,此意何也?”应该让人们知道的事情不许报道,反而有害无益。 观乎宋朝的新闻管制,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禁锢民众的视听,以维护政治上的专制统治。“民可使由之,不 可使知之”为儒家执政之秘诀,在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下,只有帝王 和少数权臣能够决定政治生活的方向和国家的命运,广大的民众不但 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而且不能享有政治上的知闻权。统治者为了 遏止民众干预国政,总是极力闭塞民众的耳目,以期造成“不识不知, 顺帝之则”的民众心理。宋高宗时的吏部尚书周麟之对查禁小报的目 的讲得十分楚:“使朝廷命令,可得而闻,不可得而测;可得而信, 不可得而诈,则国体尊而民听一。”专制之下,新闻传播的限禁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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