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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序言》。 [28] 英和:《筹漕运变通全局疏》,《清经世文编》卷四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 [29]《上谕档》,道光五年四月初十日。 [30] 齐彦槐:《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 [31] 齐彦槐:《沙船放归后予归阳羡矣续奉廷寄命筹海运复奉檄至吴门因为试运之说上之中丞中丞终置之不论也慨然作诗》,《梅麓诗钞·谈海集》。 [32]《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漕运总督魏元煜折。 [33]《上谕档》道光五年六月十六日。 [34] 陶澍:《<海运全案>序》,《陶澍集(下)》,岳麓书社,1998年8月版,第41页。 [35] 按,各人的处分情况,在《清史稿·宣宗本纪一》有如下记述:“道光五年六月,丁卯,降魏元煜三品顶带,仍留漕运总督。孙玉庭、颜检均交琦善督令挑浚运河,工费令玉庭、检、元煜分偿。” [36] 齐彦槐:《谒陶云汀中丞》,《梅麓诗钞·谈海集》。 [37]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 [38] 齐彦槐:《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 [39] 关于道光六年海运船只之封雇情况,参见拙文:《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 [40]《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等折。 [41]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 [42] 齐彦槐:《海运既定予将辞归然有数事万难已于言者不敢以身在局外而不为当道告也爰作四诗寄潘梧亭观察》,《梅麓诗钞·谈海集》。 [43] 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集(下)·序》,第563页。 [44]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 [45] 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 [46] 琦善与陶澍共保举过54名官员,46名运商,但其中皆无齐彦槐之名,参见《道光起居注》(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1985年11月版)六年六月十七日及十月十六日。臧励苏等编:《中国人名大词典》第1425页称,齐彦槐“尝建海运议于苏抚陶澍,得旨优奖,以知府候补”,当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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