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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戍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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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戍”考

时间:2009-7-24 13:49:33  来源:不详
,所以用一个官职只应官当抵徒刑一年,五品以上的官阶高贵,所以用一个官职就可依官当抵徒刑二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 罪轻不致把官品抵尽,允许保留官位,用财物收赎。官阶不够抵罪,余下的部分用财物收赎。
② 《隋书•刑法志》:“陈氏承梁季丧乱,刑典疏阔……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余并居作。其三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余一年赎。若公坐过误,罚金。其二岁刑,有官者,赎论。一岁刑,无官亦赎论。寒庶人,准决鞭杖。”
③另作文再加考述。
④ 与同好讨论,有说“当”也可看作衍文。聊备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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