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谈“信古、疑古、释古” |
|
时间:2009-7-24 13:50:18 来源:不详
|
|
|
石经陆续出土而逐步深入,一直到1925年还在继续8。也是在1916年,王国维在研究石经中,“颇怪汉石经诸经全用今文,而魏时全用古文,因思官学今古文之代谢实以三国为枢纽,乃考自汉以来诸经立学之沿革,为《汉魏博士考》”,书共三卷9。他从古文字学角度,专门研究古文,1916年著《汉代古文考》10,1918年校唐写《本尚书孔传》和薛季宣《书古文训》11,到1926年还作有名文《桐乡徐氏印谱序》12。此外,1917和1920年,王氏又校勘过与古文经学有关的《孔子家语》。至于他对《尚书》研究的贡献,是用不着在这里多说的。
1927年3月,王国维先生的学生姚名达给顾颉刚先生写信,讲到:“‘王静安(国维)先生批评先生,谓疑古史的精神很可佩服’,然‘与其打倒什么,不如建立什么。’”13这体现了王氏对疑古一派的态度。王氏是努力于古史的建立的,他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就是建立古史的方法。
大家知道,1924年冬,顾颉刚写信给胡适,荐王国维到正在筹办的清革学校研究院,胡适遂向清华推荐14。次年初,王氏就聘,4月迁入清华。7月,应学生会邀请,向暑期留校学生讲演,题为《最近二三十年代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发表于《清华周刊》15。文中列举近期古器物图籍的发现,强调其对学术发展的影响。9月,清华国学研究院开学,王氏讲课题为《古史新证》,其总论说: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于材料之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种材料,我辈因得据以
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无不表示一面之事
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始得为之。”16
对他7月讲演的观点,作了理论的提高和引申。王氏的研究与疑古的差别,在上述一段话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还要提到郭沫若先生。
郭沫若先生在1929年撰《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开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中国古史的先声。他有自序中称:“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以他为向导,而于他所知道了的美洲的印第安人、欧洲的古代希腊、罗马之外,提供出来了他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国的古代。”17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自序里特别讲到“在前两年跳水死了的王国维”,“王国维,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思想感情是封建式的。……然而他遗留给我们的是他知识的产品,那好像一座崔嵬的楼阁,在几千年来的旧学的城垒上,灿然放出了一段异样的光辉。”
1930年,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追论及补遗”中,郭沫若先生肯定“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的确是个卓识”18,并就顾氏提出的夏禹的问题,依据“准实物的材料(齐侯**及钟、秦公簋等),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仍然是以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为出发点的。
把古书的记载与考古的成果结合起来,再上升到理论的高度,郭沫若先生开拓的这条道路,决定了此后很多年中国古史研究的走向。应该说这已经超出疑古,而进入新的时代了。
冯友兰先生肯定疑古一派的史料审查,是很正确的。有些朋友(包括外国学者)担心我们不重视史料审查了,也不无道理。现在确有些论作忽略了史料审查,他们的结论自然是不可信的。在史料审查上,我们主张要以“二重证据法”来补充纠正疑古一派的不足之外。疑古的史料审查,由于限于纸上的材料,客观的标准的不足,而“二重证据法”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证明纸上之材料,这本身便是对古书记载的深入审查。
最近这些年,学术界非常注意新出土的战国秦汉时期的简帛书籍。大量发现的这种真正的“珍本秘籍”,使我们有可能对过去古书辨的成果进行客观的检验。事实证明,辨伪工作中造成的一些“冤假错案”,有必要予以平反。更重要的是,通过整理、研究出土佚籍,能够进一步了解古书在历史上是怎样形成的。我们还体会到,汉晋时期的学者整理、传流先秦古书,会碰到怎样复杂的问题,作出多么艰辛的努力,后人所不满意的种种缺点和失误又是如何造成的。我曾经说过,“疑古思潮是对古书的一次大反思,今天我们应该摆脱疑古的若干局限,对古书进行第二次大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