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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后期蒙汉互市及其社会影响

时间:2009-7-24 13:51:48  来源:不详
评论说:“九边如大同,其繁华富庶,不下江南。”⑤总之,互市贸易的发展,使得“九边生齿日繁,守备日固,田野日辟,商贾日通,边民始知有生之乐”⑥,出现了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景象。
在蒙古族地区,互市贸易发展以后,由于畜产品的大量输出,刺激了蒙古族地区畜牧业的发展,“边地孳牧渐多”⑦,牧民的生活页得到了改善,“饱酥酪而暖毡毳”。而铁犁和种籽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输入,又使蒙古牧民学会了汉族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从而推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在呼和浩特一带的土默特地区,开垦耕地近万顷,“今观诸夷耕种,与我塞下不甚相远,其耕具有牛有犁,其种子有麦有谷有黍,此等传来已久,非始于今日。惟瓜、瓠、茄、芥、葱、韭之类,则自款贡以来,种种具备”。⑧蒙古族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改变了单一的畜牧经济结构,对蒙古族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第三,互市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明代马政的演化。马政是明朝政府加强军队实力装备的重要环节;而对人民来说,马政又是一项沉重的赋役负担。隆庆以前,除了政府自己养马之外,还编派养马民户代为政府饲养马匹。这些养马民户有的专门饲养“种马”,有的专门饲养“寄养马”。所谓“种马”者,“以马为种,视母课驹”⑨。据《明会典》卷一百五十记载:“洪武永乐年间,令民养官马者二岁纳驹一匹”。所谓“寄养马”者,是指饲养种马的养马民户中征取来的马匹。明朝政府把这些马匹集中寄养于北京附近,指派当地的民户饲养。为官府饲养马匹,对养马民户来说是极其沉重的负担,明代人冯时可指出:“国初民间养马,丁不编徭,后则概编,甚至丁消而马在者有之矣;地不起粮,后则概起,甚至地卖而马存者有之矣。或一家而养数马,或一身而充诸役,点验无宁岁,赔偿无虚日,迨呼于官司,需索于吏役,以致称贷不已,鬻产继之;鬻产不已,鬻子女不已,逃窜流亡继之。”⑩
互市贸易兴起后,蒙古地区成群的马匹输入汉族地区,使当时的马政起了变化。据《皇朝马政纪》卷五所载:“(隆庆)六年,山西镇将市夷马七百匹解京,发太仆寺寄养。……(万历)二年,议准将胡马先调一千匹兑给京营,以后渐次议增。……万历十年,题准每年太仆寺给银为市本,其所市马解京,发为本寺寄养马。”由于明朝政府能以较低廉的价格在互市上买到较多的马匹,使军队马匹的供给有了保证,所以明朝政府就对部分养马民户不再征收马匹,改为征收货币银两。据《皇朝马政纪》卷三所载:“万历元年题准,北直隶、山东、河南备用马本、折均配。真定、大名、济南、开封、卫辉、彰德六府为一半,保定、顺德、广平、永平、河间、东昌、兖州、归德八府为一半,年伴轮派,一半征解折色,一半征解本色。”养马民户缴纳折色银两以代马匹,政府以折色银两在互市向蒙古族地区输入马匹,这样,一方面减轻了养马民户的经济负担,松弛了封建剥削关系,另一方面推动了我国地区间的专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万历《恩县志》卷三曾对此评述说:“迨虏王款贡,腾霜凝露充轫口阃,而内地之孳生无庸矣。编户省刍秣,外藩备驰驱,此咸宾盛事页。慎德以风之,岂徒赤县苍生之幸!”
第四,互市贸易的发展,改善了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互市贸易兴起后,和平通商替代了战争掠夺,明朝政府的“边费”大为省减。张居正在论及万历初年的财政状况时说:“嘉隆之间,海内虚耗,公私貯蓄,殊可寒心,自皇上临御以来,躬行俭德,覈寔考成,有司催征以时,逋负者少。奸贪犯赃之人,严并不贷,加以北虏款贡,边费省减。又适有天幸,岁比丰登,故得仓库貯积,稍赢余。”①固然,万历初年明朝政府财政情况的好转,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北虏款贡,边费省减”却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万历五年,方逢时说:“财货之费,有市本,有抚赏,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才二三耳。而民间耕获之人、市贾之利不与焉。”②当年明朝政府“岁入四百三十五万九千四百余两”③,而互市贸易的兴起,使明朝政府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④,节省军费几乎占当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不仅如此,明朝政府通过互市税收,又增加了财政收入。如大同互市,“原有税课司一处,一官一吏,征收税银,岁约计少者五六千两,多者六七千两”⑤。另外,政府官营马匹亦是一项增加收入的来源。仅以隆庆五年为例,据《万历武功录》卷八的统计,该年大同得胜堡新平堡和宣府张家口三处互市,官府共易马4089匹,每匹马的平均价格为白银7.07两,然后将其中质量稍次的马859匹转卖给商人,每匹马的平均价格为白银9.35两,转手之间赚取差价为白银2.28两,共计获得利银1958.52两。隆庆五年以后,随着互市贸易的发展,官营马匹数量增多,明朝政府获利也就更多了。还有马政演变后,马匹折色对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亦大有俾益、王崇古说:“互市中的上等蒙古马每匹只用银八两余,中等者七两余,下等者六两余,而民间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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