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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大都督府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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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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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督府,创始于朱元璋所部成为相对独立政权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消亡于极端君主专制体制奠定的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存在仅二十年。古今论者若谈及制度变迁,多以之为五军都督府体制的萌芽形态或初级阶段,而论及其变迁在政治史中地位,又往往以为其初乃元末江南红军粗率体制之一环,明朝建立后亦不过专制制度完善前之权益设置。故《会典》、《明史》记载有关职官、军事制度,均以明中、后期的情况为准,详细介绍五军都督府-兵部体制,而对体制的形成过程语焉不详。其中对大都督府在二十年间的兴衰分合、作用地位等,不过沿袭明中后期学人泛泛之论,而遂长期为论明代制度者继承。此类结论不但失之简略,而且往往流于表面认识或想当然,实不足据以了解制度变迁的实情,更无从探究隐藏于制度变迁背后的权利分配变化实质。当代学者虽不乏爬梳《实录》资料对大都督府的演变进行较深入解释者,但尚无人专以大都督府的变迁为中心展开论述。本文目的,即剖析大都督府变迁中的三个关键环节“改”、“权重”、“分”,揭示其变迁的政治、时代背景。
“改”
关于大都督府的创设,详细如《实录》也不过是:至正二十一年三月,“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1 所以《会典》、《明史》有关记载均含糊记为“改”字了事。南炳文根据《实录》前后记载,证明所谓原“枢密院”是“行枢密院”讹称,诚为确论;又推测,朱元璋不满龙凤羁绊而欲自建王业,所以不再使用带有地方机构含义的行枢密院名义,而避免过分刺激龙凤政权故没有径称枢密院,而是采取了改称大都督府这种麻痹视听的巧妙手段 2。结合当时的政治背景分析,“改”字的背景、意义尚不止此。 关于朱元璋的“不满”,一般以刘基大骂韩林儿、感悟朱元璋的传说为依托。《明通鉴》将其发生归于本年正月 3,而钱谦益指出当时刘基“不应孟浪若此”4。故将改名原因归为朱元璋“不满”,尚显勉强。 至正二十一年(1361)初,朱元璋被龙凤政权授吴国公 5,随即对所部体制进行重大改革,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就是这次大改制中的关键环节。《实录》为避讳此事不惜把吴国公之事提前到五年前,编造众将拥戴的谎言。所以对改制具体环节、背景的记载极端混乱,几乎湮没了这次重大事件。 此前,朱元璋以江南行中书省平章乃至丞相的身份总揽军民事务,即行中书省是以朱元璋为首的最高机构,其下稍低的行枢密院则是各将领任官之所。现在朱元璋是高踞行中书省之上的吴国公,隐然一国之长,遂模仿元代中央体制,来设立具有独立性质的机构体系。元代中央与行省的机构设置、权力分配大体相似,但中央有皇帝总揽全局,控制中书省和枢密院,地方却仅以行省平章或丞相等为首,节制行枢密院。朱元璋从行省首脑(平章乃至丞相)升为相对独立政权的首领,改变机构设置以适应形势,在龙凤政权内部当具合法性,而非“不满”的体现。只有从此角度,才能认识这次改制的背景。 单从名义上看,行枢密院的“行”并不见得为朱元璋不能忍受,因为同时行中书省的“行”字此后还一直沿用了数年。都督府在元代有其渊源:权相燕铁木儿曾设之,用以统领各卫军 6。参与定制的刘基、宋濂等人必然通晓这一点,故而“改”不妨看作朱元璋地位上升、成为龙凤“权臣”的标志。但名义的措辞尚仅仅是表面文章,从原行枢密院和大都督府的下属机构、权力运作、任官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可以看到改名的目的是:调整权力分配体制。 此前,朱元璋所部的“中央”机构为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中书省的正官一般仅朱元璋一人,各武将皆任官于枢密院;地方则在原元各路府设立统军元帅府和府,分统军民事务,后于其上设分枢密院,统揽一府军民事务。这样形成了行枢密院-分枢密院-府(管民之府和元帅府)的上下统属体制。与元朝由行省下统路府州[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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