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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一用白银支付的惯例,通过贡赐贸易输出的白银受到了更多的限制。
———————————————————— ①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② 《宋会要辑稿.礼》六二之六七。 ③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五0。 ④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五五。 ⑤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七六。 ⑥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九。 ⑦ 《宋史》卷119《宾礼》四。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绍兴中叶以后的贡赐贸易中,宋廷虽没有停止用银回赐诸国来使,诸国的人贡品中也有不少白银。但与北宋时期相比,宋廷用于回赐的白银数量已有了明显减少,而人贡的白银却有所增加。更进一步,我们还看到,贡赐贸易之外的市舶贸易中,白银流动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甚至有的现象已足以促使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向发生逆转。
首先,从绍兴中叶开始,白银持续通过市舶贸易输入宋境,且输入量明显增加。绍兴十一年(1141年)出现了这样一条记载:"户部言:重行裁定市舶香药名色,仰依合起发名件须管依限起发前来。所是本处变卖物货,除将自来条格内该载合充循环本钱外,其余遵依已降指挥计置起发施行,不管(得?)违戾,合赴行在送纳,可以出卖物色:细色:呵子中笺香……银子、下笺香、芹子、铜器、银珠……夹杂金、夹杂银……"①这条记载首先说明,绍兴.卜叶,市舶输入的舶货中,白银仍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不仅有成色较高的银子,有银制品,也有成色较差的夹杂银。更重要的是,把这一记载与绍兴三年(1133年)关于市舶起发名色的规定相对照,无论白银的成色、型制如何,都曾是可以在当地出卖的色额。市舶贸易中输入的白银已为数不少,且相当一部分流人了民间,并再一次引起了宋廷的关注。
也正因为市舶贸易中输入的白银持续增长,成书于宋宁宗开禧年间(1205-1207年)的《云麓漫钞》,至少已明确留下了高丽银子输入福建的记载②。而相比之下,《萍洲可谈》在记述北宋刚.明的输入、输出商品时,均没有提及白银③。延至宝庆间(1225-1228年),《宝庆四明志》在记载各国经常性输入的舶货时,除日本及海南、占城、西、平、泉、广州人港的船只不载白银外,高丽和诸"化外蕃舶"均有细色物货--银子输入④。具有一定规模的白银,通过市舶贸易持续向宋境输入。
次;之,绍兴中叶以后,宋廷虽然继续博买蕃货⑤,但博买的比例总体上呈逐步下降的趋势,而经博买输出的白银则明显减少。绍兴十六年(1146年),三佛齐国王曾专门致函广南市舶.刁,抱怨"近年商贩乳香,颇有亏损"。而三路市舶司也称:"蕃商陈诉,抽解太重。"因此,宋廷不得不将绍兴十四年(1144年)一度提高的抽买比例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并把抽解率降至卜分抽一⑥。延至孝宗朝,宋廷的博买比例进一步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了"住博买"的记载。隆兴二年(1164年)八月,两浙市舶司申,因"舶户惧抽买数多,所贩止是粗色杂货,照得象牙珠犀系细色,抽买比他货至重,非所以来远人。欲乞十分抽解一分,更不博买。"⑦孝宗采纳了这一建议。当然,这次"住博买"似乎仅仅限于两浙市舶,而未在广、泉实行。但至绍熙三年(1192年),福建市舶司博买亏数,且开禧元年(1205年)广、泉两司均出现了"缘舶司阙乏,不随时支还本钱,和官吏除尅,致有规避博买"的现象。有鉴于此,宋廷于当年十月十一日决定:"泉、广市舶司将逐年博买蕃商乳香,自开禧二年为始,权住博买。"⑧在这样的情况下,宋廷在市舶贸易中,通过博买输出的白银显然随博买比例的下降而逐步减少。
————————————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一。 ②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5,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朱或:《萍洲可谈》,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宝庆四明志》卷6《市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如乾道三年(1167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孝宗诏:"福建市舶司于泉、漳、福州、兴化军应合起赴左藏西库上供银内不以是何窠名,截拨二十五万贯专充抽买乳香等本钱。"(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九)白银仍是博买舶货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按当时的官方兑换价计算,这约合白银7-8万两,仅相当于绍兴末年每年抽解、博买息钱200万缗的12.5%。 ⑥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四、二五。 ⑦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七。 ⑧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三三。《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系于开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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