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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北朝的钱币问题

时间:2009-7-24 13:53:38  来源:不详
51年)时,“凡有私铸,悉不禁断,但重五铢,然后听用”(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加剧了私铸的泛滥。毫无疑问,北朝私铸泛滥,恶钱充斥市面,严重干扰了钱币的正常流通和商业秩序。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私铸屡禁不止,官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默许私铸,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对货币的客观需求增多,这表明北朝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货币经济处在恢复和发展过程之中。
    (三)钱币流通区域
    北魏铸行太和五铢,欲以为“大魏之通货,不朽之恒模”,“诏京师及诸州镇皆通行之”,实际上只是“专贸于京邑”,并未流布四境。肃宗初,“京师及诸州镇或铸或否,或有止用古钱,不行新铸,致商货不通,贸迁颇隔”,新钱甚至不如古钱好用,影响了商业贸易正常发展。永平三年(510年),北魏政府下令“不行之钱,虽有常禁,其先用之处,权可听行”,实际上默认了禁行之钱流通的既成事实。熙平初(516年),任城王元澄描述了当时各地用钱形制不一,流通混乱的情形时说:“太和五铢虽利于京邑之肆,而不入徐扬之市。土货既殊,贸鬻亦异,便于荆郢之邦者,则碍于兖豫之域。”徐州、东南之州和河南州镇“行土钱,旨听权依旧用”,京师洛阳西北域内州镇,“其太和及新铸五铢并古钱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听行之”,而河北州镇“既无新造五铢,设有旧者,而复禁断,并不得行,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犹以他物交易,钱略不入市也”(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又恢复为太和以前的实物交易。北齐只铸过一次钱,数量不大,“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以绢布”。北周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建德四年(575年),“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之钱,听入而不听出……山东之人,犹杂用齐氏旧钱。”(注:《隋书》卷24《食货志》。)
以上为北朝钱币流通的大致情形,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三个问题。一是流通的区域有限。各代钱币流通均未布于全境,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和商业相对发达的统治中心区域,如北魏的京师洛阳、东魏北齐的冀州地区、西魏北周的关内地区等。二是流通的币制十分混乱。由于长期分裂和频繁战争,各地经济缺乏紧密联系,政府无力统一货币,市面上流通的钱币新旧杂糅,形制不一,官私并用,出现“接境乖商,连邦隔贸”(注:《魏书》卷110《食货志》。)的怪现象,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和商业发展。三是钱帛兼行普遍。这一方面说明钱币短缺,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由于布帛经济的强固存在,货币经济受到排挤与冲击,这是北朝商品货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重要表现。这种情况在南朝也存在,如“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注:《隋书》卷24《食货志》。)。

三、北朝的钱币使用
 
    北朝时期由于国家长期分裂,干戈不息,社会动荡,商品经济衰落,实物经济以其强固性而占主导地位,谷帛广泛用于交换媒介、价值尺度、租税、俸禄、赏赐、赎身、计赃、军费、悬赏、施舍、贿赂、聘礼和丧费等方面,这一点在学术界已有充分论述。李剑农先生就曾指出,“北朝虽至太和以后开始行钱,仍未减其现物经济之色彩,绢帛犹据货币之重要地位”(注:《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79页。)。然而,就流通规律本身而言,与金属货币相比,实物充当货币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小额交易必须“裂匹为段”,而“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的使用价值已大大降低,谷帛易劳毁于商贩之手,投机分子更以湿谷要利、薄绢为市等。北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钱币使用的范围和区域逐步扩大,体现在商品交换、社会生活和国家财政等各个方面。
    (一)钱与商品交换
    北朝时期,在谷帛交易盛行的同时,钱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和价值尺度的基本职能仍继续发挥作用。从大宗商品如粮食、绢帛、马匹等到日常生活用品,都有以钱交易或计价的现象。如北魏因私铸泛滥导致粮价腾贵,“米斗几直一千”(注:《魏书》卷58《杨播传》。),东魏“元象(538-539)、兴和(539-542)之中,频岁大穰,谷斛九钱”(注:《隋史》卷24《食货志》。)。以钱标绢价者,如太和十九(495)年,“官禄皆准绢给钱,绢匹为钱二百”;永安二年(529),为推行新铸五铢,在洛阳二市抛售官绢,“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者犹三百”(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在北朝,马是主要商品之一,马匹交易中很多是用钱的。如北魏羊深等六人“各出钱千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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