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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北朝的钱币问题

时间:2009-7-24 13:53:38  来源:不详
为买马”送给友人常景(注:《魏书》卷82《常景传》。):孝昌(525-527年)初,高谦之为河阴县令时,“有人囊盛瓦砾,指作钱物,诈市人马,因逃去……谦之乃伪枷一囚立于马市,宣言是前诈市马贼,今欲刑之。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议者。有二人相见忻然曰:‘无复忧矣。’执送按问,具伏盗马,徒党悉获。(注:《魏书》卷77《高崇传》。)”可见河阴县有马市,也是用钱进行交易的。北齐天统(565-569年)、武平(570-576年)中,高元海执政,为增加府库收入,下令“敕送突厥马数千匹于扬州管内,令土豪贵买之。钱直始入”(注:《北史》卷30《卢玄传附卢潜传》。),官方卖马也是用钱交易。
    在生活用品买卖方面,也多以钱交换。有以钱买食物者,如北齐宋钦道为中山太守,“其州府佐吏使人间者,先酬钱然后敢食”(注:《北史》卷26《宋隐传附宋钦道传》。):有以钱买菜者,如北齐时“官无菜,赊买于人,负钱三百万”(注:《北史》卷54《斛律金附斛律光传》。)。有以钱买药者,如西魏大统(535-551年)中,李辉多病,太祖“日赐钱一千,供其药石之费”(注:《周书》卷15《李弼传》。):北齐库狄伏连鄙吝愚狠,“其妻病,以百钱买药,每自恨之”(注:《北史》卷53《慕容俨传附厍狄伏连传》。)。有以钱酤酒者,如周末隋初时独孤陁“尝从家中索酒,其妻曰:‘无钱可酤’”(注:《北史》卷61《独孤信传附独孤陁传》。)。
    此外,在北朝著名农书《齐民要术》中,多以钱来标明农副产品价格,或计算种植、养殖成本与收益,如种瓜“瓜收亩万钱”《齐民要术·卷二·种瓜第十四》;种瓠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千文……牛耕、功力,直二万六千文”《齐民要术·卷二·种瓠第十五》;种蔓菁“十亩得钱一万”《齐民要术·卷三·蔓菁第十八》;种桑树,一根拐杖“直二十文”,“马鞭一枚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弓材“一张三百”,车材“一乘直万钱”《齐民要术·卷五·种桑柘第四十五》。种榆“一年卖三十亩,得钱六十四万八千文”《齐民要术·卷五·种榆白杨第四十》。种槐“根直八钱,(亩)合收钱五十一万八千四百文……载直钱一百文,柴合收钱六万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钱五十八万三千二百文”《齐民要术·卷五·种槐第五十》。养羊“用二万钱为羊本,必岁收千口”《齐民要术·卷六·养羊第五十七》。养鱼“枚直五十,(一年)得钱一百二十五万……(二年)得钱五百一十五万钱”《齐民要术·卷六·养鱼第六十一》等等。应当指出,这些农副产品和经济作物与上文提到的粮食、绢帛、马匹一样,是北朝传统市场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贾思勰作为一个大农学家,在其著作中反复以钱来计算价格和收益,并不是偶然的,应该是当时市场交换中钱币使用较为普遍的客观反映。北朝民歌中也有“东城采桑返,南市数钱归”(注:《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北周诗》卷2。)、“苦李无人摘,秋瓜不直钱”(注:《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北齐诗》卷1。)等语。
    (二)钱与社会经济生活
    钱作为财富的象征,往往成为人们聚敛追逐的对象。北朝官员也不例外,他们聚钱成风,如北魏平昌太守崔和“家巨富,而性吝啬,埋钱数百斛。其母李春思堇,惜钱不买”(注:《魏书》卷24《崔玄伯传》。);崔光韶“家足于财……绫绢钱布,匮箧充积”(注:《魏书》卷66《崔亮传》。);景明时(500-503年),元诞任齐州刺史,在州贪暴,竟言“齐州七万户,吾至来,一家未得三十钱,何得言贪?”(注:《魏书》卷19上《济阴王新成传》。)。为了追逐钱财,也有人不惜杀人越货,如董及祖“杀人取钱”(注:《魏书》卷37《司马楚之》。),崔轨“盗钱百万”(注:《魏书》卷24《崔玄伯传》。)等。
    钱是达官显贵们穷奢极欲、恣情任物的标志。北魏高阳王雍“一食必以数万钱为限”(注:《太平广记》卷165《吝啬·李崇》条引《洛阳伽蓝记》。);北齐韩晋明“一席之费,动至万钱,犹恨俭率”(注:《北齐书》卷15《韩轨传》。);宠幸和士开与沙门昙献私通,“布金钱于献席下”(注:《北齐书》卷9《武成胡后传》。);昏君高洋飞扬跋扈,“驰骋衢路,散掷钱物,恣人拾取,争竞喧哗,方以为喜”(注:《北史》卷7《齐本纪》中。);汝南王“悦数散钱于地,令诸佐争拾之”(注:《魏书》卷24《王宪传附王昕传》。)以取乐。
    北朝货赂公行,政以贿成,狱以贿生,行贿者亦常使钱。北魏时,元庆智“为太尉主簿,事无大小,得物然后判,或十数钱,或二十钱,得便取之,府中号为‘十钱主簿’”(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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