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
皇帝的时间表通常从清早的朝会开始。仪式性质的集会通常在节庆的日子,或每隔三天(三日、六日、九日)、五天(五日、十日)举行。比较不正式的集会则在其他各天甚至每天都可以举行。朝会的时间早得惊人,约在早上五点或六点。如果朝会到七八点才举行,就被认为晚了。清代皇帝常在北京城外有名的圆明园视朝,许多官员为了准时到达,必须半夜起床。大致上,清朝的统治者相当忠实地遵守这个早朝的时间,这一事实无疑有助于清代成为一个稳定而长久的朝代,虽然它是外族[1]。
不过,清朝皇帝的榜样并非一定为地方官所仿效,虽然他们在自己的官署或者会依据类似的一个时间表。甚至当雍正皇帝对各省长官作特别严密的监察时,官员工作仍然十分弛慢。根据雍正朝刊刻的《州县事宜》[2],许多府、县官简直都不在早上开始办公。《州县事宜》要求他们改革,至于效果如何,那就很难说了。
中央政府通常用鼓或钟宣告办公时间的开始(或结束)。地方政府,特别是府、县级,一般使用声音比较不威严的传梆和打点[3]。在笞打的处罚下,衙吏和差人不得不准时到衙。在元代,权相桑哥甚至在相府严格地使用这个方法对付他的属僚;有名的艺术家兼学者赵孟頫就曾因为在晨钟之后才到达而受笞打。在赵孟頫向更高层的机关控诉之后,桑哥才把这个处罚限于曹吏以下[4]。
对于官员的升迁,服务的时间(劳)和服务的表现(功)同样地受到考虑。至少早在汉代,就已经如此规定了[5]。不过,从哪一个朝代开始,政府使用签到簿让官员签到,则不十分清楚。在元代有一个例子,政府仓库的官员、胥吏和警卫必须在所谓“卯酉文历”上签到[6]。明、清时期,在许多机关里,使用类似的签到簿似乎已成常例。在唐代,定期值夜的官员要在“直簿”上签到,这种直簿大概在较早时期已经存在[7]。有时候值夜只不过是虚应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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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会的日子和时间的规定,见各朝的法令,如《唐会要》卷24,页455—458。清代朝会的简略叙述,见震钧《天咫偶闻》(1907)卷1,页2下—4上。
[2] 宦海指南本,页9下—10上。
[3] 蔡申之《清代州县故事》,《中和月刊》2卷(1941)10期,页73—74。
[4] 《元史》卷172,页6上。
[5] 大庭脩,“漢代における功次による昇進について”,“東洋史研究”12卷(1955)3号,页14—28。A.F.P.Hulsewé,Remnants of Han Law, Vol.I(1955),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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