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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人口

时间:2009-7-24 13:54:07  来源:不详
 
    聚居于古代城市中的如此巨大规模的城市人口,由于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及职业的差异,而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特征。概而言之,古代城市人口可分为如下几种人:
    一是权贵势要之家。古代大大小小的城市中都有着层次不一的“权贵势要之家”,而且大城市相对集中。这部分人主要包括皇帝、皇族、勋戚、各级文武官吏、豪门士绅以及为之服务的吏胥、豪奴、健仆等。
    二是富商巨贾。城市中的富商巨贾主要指大商人、大作坊主、高利贷者等,他们在城市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很大。以北京为例,据万历年间统计,当时承担铺行之役的铺户是132行,共计39809户,其中的上三则为2097户,约占铺户总数的5%,但他们拥有巨额的资本。沈榜在其《宛署杂记·铺行》中称北京铺户“有资至千万者”。
    三是城市劳动者。城市劳动者是城市中各种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城市人口的主体部分。若对其再加细分的话,可进一步分为如下几类:(1)小工商业者。主要是指小商品的生产者或贩卖者,他们资本有限,生活水平低,所经营的主要是限于一些设备简单,又不需要多少资本的行业。(2)工匠。中国古代历朝都拥有规模庞大的官工业体系,其工匠主要由朝廷特定的匠户来充任。从都城到州县,所有官工业的工匠都是从民间征调而来,他们每年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到官工业中从事无偿劳动,并定期轮流替换。(3)奴婢。在权贵势要丛集的城市中,奴婢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奴婢们在主人的驱使下从事各种艰苦的劳动,而且只要入富贵之门,必须立卖身契约,即入“奴籍”,成为社会的贱民,且世代为奴。(4)雇工。城市中的雇工主要来自破产或半破产的小手工业者与小商贩;破产流入城市的农民以及逃军、逃匠和逃囚。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中,雇工的数量是很多的。他们或按时取值,或按年、按季、按月、按日取值,其地位较为复杂,与主人的关系近似主与奴,但佣工契约有一定的时限。(5)青夫、盘夫与脚夫。所谓“青夫”,系指承应各码头之纤夫;“盘夫”是专为丧家舁棺之人;“脚夫”则指靠马驮人挑,运送客货者。这些人的社会地位较雇工更低,且由于劳动、生活等原因往往受市井无赖的影响,沾染上一些恶习。敲诈勒索乃至行凶害民,在他们而言习以为常,因此古有“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的俗谚。(6)智力劳动者。这些人或是破落士绅的子弟,或是科举失意的士子,或是粗通文墨的市民,品流复杂。其从事的职业也是各展所长,有的靠行医,有的靠写帐,有的靠教书,有的靠绘画,有的靠说书演戏,有的靠算卦,有的靠相面测字,有的靠弹唱杂技,有的靠看阴阳风水,有的靠写铭旌对联、撰写戏文乐谱,等等。其社会地位较低,生活来源同样没有保障。
    四是市井无赖。主要指城市中的无业游民、流氓、乞丐、妓女等。他们或因生产经营不善而倾家荡产,或因天灾人祸而破产,从而失去正常的谋生手段,变得一无所有。为了生存下去,其中一些人便走入歧途,堕落成为寄生于城市之中的市井无赖。
    古代城市有相当一部分是作为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而兴起的,因而作为政权机构的署衙往往占据了城市的中心位置,王公贵族以及各级官员、将士兵卒及其家属也成为城市居民中极其重要的消费集团。但是否凭此就能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人口构成是以官员、贵族和公廨人员为主体,甚至像一些学者所说的“中国中世纪的城市里主要住的是统治阶级”呢?恐怕也不能这么认为。
    宋朝政府在对人口管理中由于有了明确的城乡及职业的分类:农村居民为乡村户,城镇居民称坊郭户,朝廷官员称官户,官府小吏称吏户,寺观僧道称僧道户,等等,因而较容易把握其城市人口构成。据统计,宋真宗景德三年,全国的官户,其中包括贵族在内,数不及1万,约占全国总户数的1.3‰;宋神宗元丰年间,官户约为2.45万,约占总户数的1.5‰;宋光宗绍熙年间的官户以3.4万计,约占总户数的2.8‰。(注: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56页。)另从吏户来看,据王曾瑜先生估计,北宋哲宗年间的天下吏额约有44万左右;南宋时的吏额估计有20-30万。(注: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32-333页。)取宋朝官户与吏额的最高值相加,至多不会超过50万户。北宋哲宗年间的总户数为1996万余,(注:《宋会要》食货11。)官吏户总数约为全国总户数的2.5%,若扣除因物质利益的驱动而“冒立官户”的部分及吏额中胥吏子弟因承袭替补而导致的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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