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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南明刻本《西曹秋思》——並發黃道周彈劾楊嗣昌事件之覆

时间:2009-7-24 13:55:44  来源:不详
,中國書店,1982),集部,明別集類,頁198。
[3]《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集部總集類,頁2819。
[4]《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卷一九三總集類存目,頁1762。
[5]《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5。
[6]張岱《石匱書後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1。
[7]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金聲列傳》張岱論贊,頁225。
[8]《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2~6599;又卷二四《莊烈帝本紀二》,頁326。
[9]《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09~6510)載楊嗣昌在奪情起用前“以父憂去,復遭繼母喪”。《明史》卷六○《禮志一四》(頁1493)載,依明制,其“斬衰三年者:子爲父母,庶子爲所生母,子爲繼母”。故楊嗣昌應服滿三年喪期,始得復居官位,而據《國榷》(北京,中華書局,1958)卷九六崇禎十一年七月壬戌條(頁5813)載:“嗣昌于丁丑(案崇禎十年)二月趨朝時,父服閱十八月,母服纔五月也。若奪情之命,又先乎此。”案據《國榷》卷九五(頁5762)記載,所謂“奪情之命”,詔下於崇禎九年十月甲申,故明顯背戾明朝典制。
[10]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北京,中華書局,1977)列《東林黨議》一節(頁1025~1059),專門記述明末黨爭之緣起經過;已故謝國楨先生所著《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北京,中華書局,1982)一書,更詳細論述了這一時期的黨派爭執,可以參考。
[11]南明時幾社中堅夏允彜撰《幸存錄》(上海,上海書店,1988,影印原商務印書館印《明季稗史初編》本),列有“門戶大略”一節(頁287~294),反思東林黨人的諸多失誤和缺陷,不贊成“後世之論,必一賢一邪,有難渾者”的評判。作爲党社中人,夏允彜對於東林黨活動的反思是必要的,也是允當的。但是,不管是對於後世的評判者來說,還是對於明末實際政治鬥爭的當事人來說,從總體上看,這兩大陣營之一賢一邪,終究還是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
[12]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6月)史部正史類“明史”條(頁370)謂:“明世七卿,以吏部、兵部、都察院爲尤重。”
[13]《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6521。
[14]夏允彜《幸存錄》“流寇大略”條,頁312。
[15]計六奇《明季北略》(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一“楊嗣昌奏歲饑”條,頁23。
[16]趙翼《廿二史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三五“明末書生誤國”條(頁806~807)即持此說,可參看。
[17]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八《孫承宗傳》,頁75~80。《明史》卷一一○《宰輔年表二》,頁3384。
[18]史惇《慟餘雜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東林經濟”條(頁71)云,在東林所謂“大經濟”諸人中,唯有孫承宗“少見方略”,其餘諸人率不值一提。
[19]王世德《崇禎遺錄》(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明史資料叢刊》第五輯本)崇禎十二年九月,頁14)。
[20]李世熊《寒支二集》(清道光八年姚江陳氏木活字本)卷四《答黎媿曾簡》,頁22a。又清人李慈銘在《越縵堂讀書記》中(史部正史類“明史”條,頁377),雖然指斥楊嗣昌爲“蓋世之奸”,卻也不能不承認他是一個“有才”的人物。
[21]范景文《范文忠公文集》(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叢書集成》初編本)卷四《讜論當存人材可惜疏》,頁65。
[22]彭遵泗《蜀碧》(上海,上海書店,1982,影印神州國光社《中國歷史研究資料叢書》本)卷一崇禎庚辰秋七月,頁11)。
[23]《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6520)。案王世德撰《崇禎遺錄》,雖極力稱讚楊嗣昌的才能,也不得不承認(頁15):“唯用熊文燦以誤國,罪無所逭耳。”李世熊《寒支二集》卷四《答黎媿曾簡》(頁22a)記載,黃道周也說楊嗣昌是“以不善用人而敗”。
[24]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2。
[25]《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又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
[26]張履祥《言行見聞錄》(北京,中華書局,2003,《楊園先生全集》本)卷二,頁904。
[27]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三“總論流寇天下”條,頁680。
[28]查繼佐《罪惟錄》(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列傳卷二五《楊鶴傳》,頁2493~2494。
[29]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七“楊鶴受降”條,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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