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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南明刻本《西曹秋思》——並發黃道周彈劾楊嗣昌事件之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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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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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識》卷六崇禎十二年八月,頁171。 [100]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7。 [101]《國榷》卷九六崇禎十年十月甲寅條,頁5792。 [102]《國榷》卷九六崇禎十一年七月己巳、戊寅條,頁5815~5816。 [103]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一年至十三年,頁23b~26a。 [104]《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頁7043~7044。 [105]《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又卷二五三《魏照乘傳》。文秉《烈皇小識》卷七崇禎十四年,頁186。 [106]《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八月癸丑條,頁5872。 [107]陳子龍自撰《年譜》卷上崇禎三年,頁27a。 [108]《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八月己未條,頁5873。 [109]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6a~26b。 [110]《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十一月壬辰、十二月庚申條,頁5881,5883。 [111]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28b。 [112]計六奇《眀季北略》卷一六“黃道周廷杖”條,頁275~276。 [113]《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頁2334~2336。 [114]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 [115]計六奇《眀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8。案文秉《烈皇小識》卷七謂董養河等入獄是由黃道周“供出”,應是依據當時北司編造案卷而未加考索,不可信。 [116]《國榷》卷九七崇禎十四年二月丙辰條,頁5887。《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 [117]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丁集下,頁650。葉廷秀、黃道周、董養河《西曹秋思》(南明羅溪閣刻本)卷首《記》,頁1a。 [118]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b~29a。 [119]計六奇《眀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8。 [120]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三《乞赦解學龍葉廷秀疏》,頁23a。 [121]全祖望《眀儒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五六《諸儒學案》下四《忠烈黃石齋先生道周》,頁1334, [122]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a。 [123]《國榷》卷九七崇禎十四年十二月甲子條,頁5911。 [124]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下,頁650。 [125]葉廷秀於明亡後,參加山東榆園義軍的抗清活動,兵敗被俘,不屈死節,而《明史》謂廷秀爲僧以終,所記有誤。民國時張相文對此最早做有考索,見張氏編纂《閻古古全集》(民國十一年排印本)附所撰《白耷山人年譜》卷上,丁亥永曆元年(頁10b~11b)、甲午永曆八年(頁16b);著名版本學專家沈燮元先生,嘗爲弊篋所藏此《西曹秋思》撰寫題跋,亦闡發其事,稱頌葉廷秀與黃道周,“彪炳千秋,後先輝映”(此題跋後刊載於《北京高校圖書館學刊》1995年第1期上)。又謝國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上海,新知識出版社,1956),彙集有葉廷秀參與榆園抗清活動的一些重要史料(頁90~91)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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