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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徙民会稽史事证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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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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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移民事件,包括移民迁出地——关东,移民身份——贫民,移民迁入地——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五郡,移民数额——七十二万五千口。与此相对应,《汉书·食货志》则是本着志书记述典章制度原委的要求,通盘交待这一事件的缘起和经过。所以,《食货志》需要先说明不得不向其他地区迁徙贫民的原因:关东地区遭受严重水灾,多方救助仍无法解救饥民;后面又要交待官府对移民假予产业、进行安置的具体措施及其影响。这些都是本纪当中没有的内容。而对本纪中已经交待过的具体移民地点,却不再详细列举,只是举述其大宗移居地点,笼统地说是“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同时也把移民数量由“七十二万五千口”这一非常具体的数字,笼统地说成是“七十馀万口”。二者之间,详略互补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 再具体分析移民迁入地点问题。《食货志》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这里的“及”字应训作“以”[10],意即迁徙贫民到关西,以充实朔方以南新秦中地区的人口。所谓新秦中,是指秦始皇在秦昭襄王长城以北新拓展的疆土,包括汉代的朔方郡,还有西河、北地、上郡诸郡的一部份地区,说详史念海先生《新秦中考》[11]。新秦中的地域,含有《汉书·武帝纪》讲到的“北地、西河、上郡”三郡,却不包括陇西郡在内,而上面引述《史记·匈奴列传》以及《汉书·匈奴传》,都讲“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的前提,是“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与《汉书·武帝纪》的记载相参证,陇西郡肯定是这次移民的迁入地点之一。所以《汉书·食货志》记述的移民迁入地点,显然只是在讲这次移民最主要的迁徙方向,而不是它的所有地域。这样看来,《汉书·食货志》没有提到会稽,应当是与没有具体谈及迁徙到陇西的移民一样,只是一种叙述上的省略,而不能据此推断根本没有向会稽移民。 至于《汉书·匈奴传》的记载,重点在于这次移民活动与防御匈奴的关系,其所记移民迁入地点,大致与《汉书·食货志》相同,与《武帝纪》的记载,同样是详略互见的关系,这里就无需赘述了。 分析过《汉书》各相关部分的叙事关系,应当有理由相信,即使按照大多数人的通行看法,是《汉书·食货志》沿用《史记·平准书》的记载(《汉书·匈奴传》当然是沿用《史记·匈奴列传》的记载),在司马迁的《史记》原本里,《孝武本纪》也应当与《汉书·武帝纪》一样,记有元狩四年移民会稽一事,即《史记·平准书》与佚失的《史记·孝武本纪》原本之间,应当存在着与《汉书》形式相同的详略呼应关系。 其实,早在清朝末年,王先谦已经注意到,在《汉书》的《武帝纪》与《食货志》之间,对于这一徙民事件的记述,文字存在出入。王先谦同样没有考虑到叙事详略互见的古书通例,认为二者之间,应有一误。但他同时又提出了另外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关东”的地域范围,本来应当包括会稽郡在内。 假若确是如此,那么《汉书·武帝纪》所说的徙关东贫民于会稽,就成为从关东向关东移民,行文显得不够合乎逻辑。所以,在《汉书·武帝纪》“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的纪事之下,他很困惑地写道: 据《食货志》,以贫民尚不能相救,乃徙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会稽自在关东,志未言及,未知纪误或志漏也[12]。 王先谦的困惑提示我们,对于这次移民的迁出地“关东”,与迁入地“会稽”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予以阐释,才能从文献学角度,理清《汉书·武帝纪》徙民会稽记载的可信性问题。 在秦汉时期,关东与关西,是两个最重要的区域概念。区分这两大地域的界标,是位于今河南灵宝的函谷关。关东与关西各自包括的地域范围,并不完全确定,要根据它的具体使用情况,加以分析。 扬雄在《方言》中阐述各地语言特征时,往往首先用“自关而东”、“自关而西”来对全国的地域做第一级的分别,显然是分别包括有函谷关东、西两侧所有地区。战国时秦与六国东西对峙争雄,列国之间,纵横捭阖。李斯说秦王,谓“关东为六国”[13],东汉人文颖称“关东为纵,关西为横”[14];东汉人高诱则进一步解释说:“关东地形纵长,苏秦相六国,号为合纵。关西地形横长,张仪相秦,坏关东纵,使与秦合,号曰连横。”[15]东方六国包括函谷关以东绝大部分区域,而李斯、文颖、高诱以“关东”相称,说明在这里“关东”的用法,大致与《方言》之“自关而东”相同,也是泛指整个函谷关以东地区。 函谷关位于崤山谷地,所以,秦汉时还普遍用崤山来作为区分这东、西两大地域的界标,分别称关东、关西为山东、山西。如西汉初贾谊在《过秦论》中反复讲到“山东”,称“秦并兼诸侯山东三十馀郡”、“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16],都显然与前述“关东”所表述的大区域意义相同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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