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民族因素对苏联调停
一九四九年前相对论传播
20世纪美国对中国史学史
苏联解体的民心因素分析
解放战争期间中共与苏联
抗战时期苏联对华的三次
前苏联的“民主化”改革
从苏联到俄罗斯:崩溃的
苏德战争初期和苏联经济
如何面对中国画创新问题
最新热门    
 
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帮助与制约

时间:2009-7-24 13:56:03  来源:不详
使粒子获得12.5-25 MeV(百万电子伏特)能量的回旋加速器,还要无偿提供有关原子反应堆和加速器的科学技术资料,提供足够维持原子反应堆运转所需的核燃料和放射性同位素,并培训中国的核物理专家和技术人员。 
     
    8月22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又批准了苏联高教部关于帮助中国进行和平利用原子能工作的提案:满足中国政府的请求,帮助在北京和兰州组织教学,培养原子能专家。是年10月,经中国中央批准,选定在北京西南远郊坨里地区兴建一座原子能科学研究基地(代号为601厂,1959年改称401所),并将苏联援建的一堆一器安置在这个基地。以索洛诺夫(Solonov)和阿里柯谢夫(Alekseev)为代表的苏联专家组与中国工程技术人员一道,为基地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同年12月,以诺维科夫(Novikov)教授为团长的苏联原子能科学家代表团访华,向中国赠送了一批有关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影片和书籍。苏联代表团还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报告会,讲授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各项问题,周恩来及党政军各机关1,400多名高级干部出席了报告会。在26日周恩来与苏联代表团举行的会谈中,双方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1967年原子能事业规划大纲(草案)》。苏联科学家主动表示,苏联准备全面援助中国的核工业建设。
     
    在以后两年,苏联的帮助进一步扩大。1956年8月17日,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的协议。协议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原子能工业项目和一批进行核科学技术研究用的实验室。在这一基础上,11月16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11日改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中国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1957年3月,「三机部」制订了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在1962年以前在中国建成一套完整的、小而全的核工业体系。为帮助中国的核科学研究,苏联派遣了称职的专家。是年5月,沃尔比约夫(Vorbiev)率领十几位专家来到物理研究所(此时已由科学院和「三机部」双重领导)工作。沃尔比约夫是库尔恰托夫最亲密的助手之一,据他的中国同事反映,此人确实有很深厚的功底。沃尔比约夫专家组最初的任务是培养研究浓缩铀和钚方面的中国专家,并编制教学大纲,后来也负责指导反应堆的实验。沃尔比约夫与钱三强所长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同周恩来总理也有过亲密接触。由于苏联专家的帮助,实验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相继建成,并从重水反应堆中获得了少量的钚。此外,通过教学和实验,还培养了一批中国科学技术人员。沃尔比约夫刚来时,在研究所里只有六十位核物理方面的中国专家,而到1959年11月他离开时,这个集体的人数已经增长到六千人。时任该所负责人之一的孟戈非后来回忆说,不仅在技术问题上,而且在反应堆、核动力的研究体制建设方面,沃尔比约夫都给予了中国不少帮助。苏联能派出如此优秀的科学家,可见是诚心帮助中国的。 
    
    总之,由于苏联的帮助,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帷幕下于1955年初逐步展开了。 

   二 苏联帮助中国研制核武器方针出现突破性转变 
     
    尽管和平利用原子能可以成为研制核武器的技术基础,但是要实现这一步跨越却绝非易事,需要掌握从铀分离、提纯到核爆炸的一系列专门技术和工艺。美国和苏联跨出这一步用了五至七年,以中国当时的工业基础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当时西方进行经济技术封锁的冷战环境,要在同等时间里试制出原子弹,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事实也是如此,中国能够以震惊西方的速度成功爆炸原子弹,无论如何是离不开苏联援助的,虽然是不完全的援助。不过,莫斯科在研制核武器方面对中国的援助最初却表现得犹豫不决。 
     
    在核武器尚处于基础理论研究阶段时,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考虑其运载工具──导弹的研制问题了。1956年1月12日彭德怀约见苏联军事总顾问彼得鲁舍夫斯基(Petrushevsky)时提出:中国中央政治局开会,同意在中国工业发展速度已经提高的基础上,加快中国军队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