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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兵研究

时间:2009-7-24 13:56:51  来源:不详
齿和指甲,就能剥你的皮;我的朋友。
  僧兵常常和俗人格斗。他常常是并不认识所介入的有关各方,便加入势弱的一方格斗。这是一种为俗入所欣赏的品性。但更通常的,僧兵却是个教唆者。
  僧兵与俗人、僧兵之间格斗的很大一部分,随僧兵的同性恋倾向而定。这便是他们最声名狼藉的品性——诱拐幼童、甚至成人搞同性恋。在藏区的僧人,尤其是僧兵中,同性恋有着和我们社会中婚前性行为相似的情况: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却传播很广。而在藏区的俗人当中,同性恋是极其堕落的代名词,并且几乎没听说过。
  诱拐是这样开始的;僧兵和一个长得像女孩的男孩聊天;假如男孩不接受他的建议,僧兵也许强行带走那个男孩。除非僧兵事先跟朋友打过招呼要用他们的房子,否则他只得把男孩带回寺院以便“隐居”。如果可能的话,男孩被迫在那儿过夜,因为寺院和拉萨间的路程(以拉萨与三大寺为例)都不近。僧兵门最愿意从贵族中寻找男孩以实现他的愿望,一些僧兵甚至以搞贵族之子而闻名。也有僧兵和成人,甚至是在政府中任职的贵族搞同性恋的。
  由于僧兵的受害者害怕报复。僧兵能继续这种行为,但更多的原因是谁也难以启齿说曾经是个娈童。在西藏,主要的污名是针对“受害者”或自愿的参与者,而不是针对作恶的人——僧兵。我们知道在我国,在自愿或强迫的同性恋中,同类的污点是多么的强大,而在西藏,当受害者是俗人时;这种偏见似乎更厉害。 
  然而按照僧兵行为的两重性,他诱拐幼童并不是其必须的一面。僧兵也以他们对娈童的慷慨而闻名,尤其对处于低阶层的娈童来说,这部分抚慰了他们的耻辱感。
  既然有了这简洁的背景交代,同性恋关系的争斗便明显了。僧兵以格斗形式决定谁获得一个自愿的娈童。因为这些格斗是自发而公开的.因此当僧兵被寺院的管理人员抓获、惩罚时,同时针对格斗者和搞同性恋者也就很普遍了。
  搏斗通常发生在俗人试图躲避诱拐的时候。学校的学生是僧兵的首选目标,并且主要在每天放学后的这段时间,当学生被告知僧兵在等他们时麻烦就来了。他们便有计划地反守为攻,所有的学生都带小的铅笔刀用以削铅笔,这样他们便有了一种“武器”。假如学生能成功地把僧兵弄倒,他们会给僧兵造成极严重的伤害,我的访谈者便知道好几例僧兵被杀的例子。当然通常并非如此,学生们一般结伴而行,遇到僧兵时便扔石头把他们哄走。
  (我们僧兵)是外墙,(其他僧人)是内财。
  这个僧兵的谚语扼要地阐述了僧兵在藏区寺院结构中的主要作用。僧兵是寺院的支柱。他们在寺院从事主要的体力劳动——建新房、熬茶、到各地做生意。在拉萨传大召和传小召会期间,哲蚌寺的僧人负责维持拉萨市的秩序。寺院警察力量的头头即协敖,他手下有许多从僧兵中招募的侍从,他们在两个宗教节日期间充当警察。僧兵侍从穿着僧兵的全套衣装,在康区,宗教活动期间,僧兵也作警察,僧兵走在队伍的前面,以拨开路上的拥挤入群,他们也穿着僧兵的全套行头,同时也包括耳发。他们按照各自所属的教派戴帽。
  僧兵的护卫作用在没有宗教活动期间也不停止。当寺院的宗教首领必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旅行时,僧兵便作保镖,这时候他常常穿旅行服装而不是宗教服装。另外,贵族和商人也常在旅行时雇用僧兵作保镖。
  僧兵可以作新入寺僧人的老师,但他们把受托之人送到正式的老师那儿去学习,以回避他们作为老师的教学任务。这种教师角色的变异并不奇怪。教师的观念是一个寺院体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对他的学生来说,就是老师、持戒者、托管人和寺院社会体制的体现。在这里,年轻僧人找到爱和永久性的感觉,而这在世俗世界中是从他父亲和叔叔那儿得到的。因此,未来僧人的父母便试图为他们的儿子找到一个亲戚充当教师的角色。假如真有这佯的亲戚,不管他的知识水平怎样.孩子大部分会在他的监护、教导之下。就这样,通过他的亲属关系,僧兵便成了教师了。 
  僧兵是属于年轻人的。一到40岁,他们便“退役”并从寺院体系中吸收新成员。退役的僧兵中,有些进入了寺院的统治集团,成为掌堂师(浴称铁棒喇嘛),有些作为白恰瓦(正规的学经僧)——学习高级教义的僧人,但大部分进入了僧人主体的行列——卓麦之中,他们不读高深的教义,但仍留在寺院里。有时.僧兵也有以其作为佛教学者的博识而闻名的。
  (我的)访谈者听到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以前的僧兵成了寺院堪布:甚至成为得道者了。 
  尽管僧兵们不断触犯寺院的基本戒律,当寺院意识到“罪犯”时就惩罚他们——通常用鞭子打屁股。这种惩罚不很重,但也不流于形式以至鼓励僧兵继续我行我素的,寺院允许僧兵继续存在,僧兵继续想呆在寺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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