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为基础。中唐以后的商业资本,以城市手工业作坊及定作制下的家庭手工业为基础。前者分解小农经济,准备庄园制度的到来。后者分解庄园的生产,破坏农村的自给经济。这是不大能够否认的事实。”[112]就是说,汉代奴隶制与商业资本的作用密不可分。在此观点上,他与其论敌王宜昌一致。不过,他对是否将奴隶社会划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段,又显得无所谓,所以他说自己并不固执汉代社会到底是什么。
秦汉奴隶制是陶希圣提出的,予以系统论述的是傅安华。傅说:“主张秦汉是奴隶社会的最早一人,是陶希圣先生。”[113]
陶希圣又有战国以后中国是商业资本主义的讲法。他说,七雄争长时,已经是封建制度破坏时期。这个时期,商人在列国之间活动,地位很高,由此而进入商业资本主义。
所谓“封建制度”,是一种“建立在土地制度上面、基础在农村”的制度,特征是“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没有都市集中的现象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只有贵族,贵族掌握治权,同时又掌握政权。”
封建制度的下限既在战国,那上限呢?正如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所说,照陶希圣看来,中国有史以前就是封建社会。这一看法,并非陶希圣的独创。周谷城就曾说:“自邃古以至周初,为封建之成长期;自秦以后至于清末为封建之消灭期。自周初至秦初,可以算是一个封建时代。”[114]与这种观点相映成趣的,是梅思平所谓“原始封建时期就是一般人所谓唐虞时代”[115]。《尚书》记载中国传说中的历史,正追始于唐虞时代。
这样,就形成了封建、商业资本、奴隶制的序列,非常奇特的序列,当然也恰好符合中国特殊论的需要。这个序列,笼统地讲,就叫做“前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个概念,陶希圣至少做过如下应用:
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80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此2500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言,是后封建社会;由资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宋以后确可以说是先资本主义时期。
这些话,很容易给人造成混乱矛盾不知所云的印象。其实,他只是想说明中国的历史很特殊。特殊就在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有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有商人资本家和金融资本,但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制,也不是封建制度,而是同时含有这两者的因素。毋宁说,这是一个杂种或怪胎。
在论述中,陶希圣或者说“中国社会的支配势力还是地主阶级,但商人资本却成了中国经济的重心。”或者又说“商人资本不能转变中国的生产方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两方因素,同时存在于一个社会,相互制约、相互平衡,构成一个叫做“前资本主义”或“后封建社会”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地主已经不同于封建社会的领主,故不属于封建制度范畴,而是与商人资本密切联系的“士大夫”。
在1932年发表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116]中,陶希圣又否定了先前的主张,明确说:“长期前资本主义社会说也一样的不妥当,我向来也是主张此说的,现在我觉得此说从根本上有应当改正之点。”
“改正”后的新观点认为:西周是氏族社会末期。由春秋到战国,是私有财产对氏族身分抗争的时代。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由三国到唐末五代,是一个发达的封建庄园时期。宋以后,庄园经济渐次分解。明代以后,继续宋代经济政治制度而更加发达。这是封建制度分解期,也就是城市手工业时期,可以说是先资本主义时期。自1840年以后,中国走上半殖民地的道路,已经不能依照通常的社会发达过程前进了。
他把“前资本主义”由2500年斩为千年,提出西周氏族社会说、战国至东汉奴隶经济说、三国至五代的封建庄园说以及宋以后的“先资本主义说”,回避“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概念,而用“奴隶经济”、“封建庄园时期”、“封建的生产”来代替。这就是陶希圣对中国历史的通盘看法。
参考文献:
[1] 何兹全:《我所经历的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北京,《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2期。第34~35页。
[2] 何兹全:《在融会贯通东西方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探索史学理论的创新》,载瞿林东主编《史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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