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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华日侨问题的历史学思考

时间:2009-7-24 13:58:12  来源:不详
老金的总和)。但是,在高居世界消费水准榜首的日本,这些根本不能够维持最低的生活支出。然而日本政府的方针却是「如果觉得这些钱不够,就接受『生活保护』。」(在日本,只有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以及无法生存下去的人才接受「生活保护」,是一种非常难以向人启齿的事情,因此很多日本人即使忍饥挨饿也不愿意接受政府的「生活保护」。)

  3. 子女的教育问题。遗孤家族遣返时,他们的配偶与亲生子孙作为家属一同遣送到了日本。在日本政府的安排下,其中处于学生阶段的二世,三世,四世子孙各自进入了相应的学校,但因中日两国的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学方法不同,再加上语言的不通,他们很难适应日本的学习,此外有此儿童还受到日本儿童的歧视,偏见,容易形成心灵上的障碍,更有甚者作出自杀和暴力行为11。

  4. 养父母的赡养问题。随著残留孤儿亲人调查的深入开展,一部分人回国与亲人相聚、定居,但是随之产生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即大批残留孤儿的归国,造成了中国养父母的赡养问题的复杂化。为此,中日两国政府通过协商,一致决定本著中日友好和人道主义的立场,加以解决。1984年3月17日和1986年5月9日,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两次交换了关于日本遗孤问题的备忘录。并达成共识。根据备忘录的规定,向那些已经回到日本定居的残留孤儿的养父母每人支付10,800日元的赡养费。其中一半由日本政府援助,剩余一半由(财)中国残留孤儿援护基金通过募集民间资金的方式支付。同时考虑到养父母已经年迈体衰等具体问题,为了早日支付赡养费,中日两国政府开始协商赡养费的标准额、支付期限和支付办法等具体的细节问题。最后协商决定:按照每人每月6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归国残留孤儿的养父母支付期限为十五年赡养费,一次性支付。1986年8月,兑现了第一批12。

  在现在的日本人当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是战后出生的,也就是说,在日本,有三分之二的人口没有战争的经历或战争记忆。在这些人的头脑当中,只有战后日本经济的腾飞,日本国家地位的提高,日本民族意识的膨胀。在日本说起「战争体验的风化」已经很久了,但是战争所留下的伤痕不会随著时间的流逝而消除,反而越来越深、越来越隐蔽。虽然逐渐为世人所忽视,乃至遗忘,但是其伤痕还在,只是已经深深地烙在了历史老人的额头上而已。

注释

1 「邦人」为日本政府对海外日本人的统称,文中引用资料除特别标注外,均来自日本厚生省《厚生白皮书》历年版(日本内阁府网站http://www.cao.go.jp,综合电子视窗)。

2 『口上书』No.3(甲11号证)(93)第4号,平成5年12月15日。

3 所谓「大陆新娘」(日语为「大陆花嫁」)是指移民妻子以及前来与移民成亲的日本少女。

4 木村直雄《满洲开拓史》刊行会,1966年版第46页。

5 满洲移民史研究会编《日本帝国主义下的满洲移民》龙溪书舍1976年版第101-103页。

6 黑龙江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梦碎满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7 稻叶正夫著《冈村宁次回忆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1页。

8 厚生省编集《日侨持续求援记录》集英社1963年版第187页。

9 1984年10月20日,日本律师联合会通过了《关于中国残留邦人人权侵害的决议》,日本各大媒体纷纷报导。1985年11月21日,日本《每日新闻》报导:中国残留孤儿即或是被认可拥有日本国籍,也有大半人不能够回国,进而批评入境管理局的书面要求过于苛刻。1983年5月29日,《光明日报》报道:「日本是中国归国者的『幻灭天国』」,日本在接受中国归国者体制上不完备。

10 1993年9月6日,12名原中国残留妇女强行回国,滞留成田国际机场。 日本各大新闻媒体纷纷报导,一致认为残留妇女强行回国事件完全是国家(原厚生省)的归国政策导致的。 

11 1960年8月12日,日本《朝日新闻》连载《又一次战后 (11)》,批评日本政府「归国者对策依然不完善,碍于语言的障碍,烦恼的少女选择了死」。1983年8月18日, 中国归国少女卧轨自杀(8月19日《读卖新闻》报导; 8月20日就自杀问题发表题为《母国真的不在冷漠了吗?》的文章。

12 『口上书』NO.1(甲10号证)(84)第040号昭和59年3月17日;『口上书』NO.2(甲24号证)86)第10号 昭和61年5月9日,「中国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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