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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女权

时间:2009-7-24 13:58:41  来源:不详
  关于平阳公主之再嫁,《史记·外戚世家》褚少孙补述:“是时平阳主寡居,当用列侯尚主。主与左右议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皆言大将军可。”公主笑道:此人出自我家,以前常常作为侍卫从我出入的,今天怎么能作丈夫呢?“左右侍御者曰:‘今大将军姊为皇后,三子为侯,富贵振动天下,主何以易之乎?’于是主乃许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诏卫将军尚平阳公主焉。”可以看到,平阳公主择定再醮的对象时,非常大方地与“左右侍御者”公开讨论,“主笑曰”云云,也反映其态度的坦然自若。而从公主一方同意,事实上已经使婚姻成为定局,可知妇女在这种婚姻再构过程中往往居主动地位。且先“言之皇后”,后“令白之武帝”的程序,也说明女子在这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汉初丞相陈平的妻子,据说在嫁给陈平之前已曾5次守寡。《史记·陈丞相世家》说,“户牖富人有张负,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陈)平欲得之。”城中有人办丧事,陈平“侍丧”,尽心竭力。张负于是产生良好印象,又随陈平至其家,看到家虽穷弊,然而“门外多有长者车辙”。张负对其子张仲曰:我愿意把孙女嫁给陈平。张仲以陈平贫不事事,一县中尽笑其所为,表示疑虑。张负坚持道:像陈平这样出色的人怎么能长久贫贱呢?决意成就了这一婚姻。吴景超先生在分析汉代女子再嫁情形时曾经写道,“其中嫁人次数最多的,要算陈平娶到的妻子。他的妻子姓张。”他又分析了“这位张女士的历史以及嫁给陈平的经过”。他指出:“这个故事,有好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嫁过五次的女子,不厌再嫁。第二,寡妇的尊长,不但不劝寡妇守节,还时时刻刻在那儿替她物色佳婿。第三,嫁过几次的女子,也有男子喜欢她,要娶她。第四,寡妇的父亲,并不以女儿为寡妇,而降低其择婚的标准。此点从张仲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张负肯把孙女嫁给陈平,并非降低标准,乃是他有知人之明,看陈平虽然贫困,将来终有发达的一日。”[9]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于“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语后写道:“按即《左传》成公二年巫臣论夏姬所谓‘是不祥人也!’”“人莫敢娶”,是因为有“尅夫”的嫌疑[10],并非嫌弃她是“嫁过几次的女子”。
  汉代寡妇再嫁不受约束、不失体面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11]
  在婚姻离异时也可以采取主动,同样是汉代妇女的权利。著名的朱买臣故事可以作为例证。《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李白有《妾薄命》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后来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在民间传播,以此为主题的戏曲就有元杂剧《渔樵记》、清传奇《烂柯山》、京剧《马前泼水》等。其实朱买臣富贵后重见前妻事,也并没有覆水难收的情节。[12]“马前泼水”的衍化,其实可能也是后世人未能理解汉代人精神风貌的一种反映。我们所注意的,是朱买臣妻主动离婚的事实。女方“求去”,男方“不能留,即听去”,前者要求同意,后者未能挽回,于是勉强应允。这种妇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汉代以后的中国正统社会中,是不多见的。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地位相当于京畿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的京兆尹张敞,据说“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憮”。张敞这样的高级官僚亲自为妻子画眉,眉样媚好,一时传闻京中。于是所谓“京兆画眉”、“京兆眉妩”,成为形容夫妻和美的典实。张敞的这一行为被有关部门举奏,皇帝曾经亲自询问,张敞答对巧妙,又因皇帝爱其才能,所以未受责备。看来,“为妇画眉”,作为高官,似乎是不寻常的举动,然而在一般平民中,则可能未必令人惊异。东汉名士樊英患病,妻子派婢女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13]一个“齐”字,一个“共”字,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汉代人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意识。
  班固在《白虎通·嫁娶》中也曾经强调:“妻,齐也,与夫齐体。”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卷二八指出,“汉人虽曰已轻妇女,如曰夫为妻纲[14],如曰二女为奻[15],如曰不敢仰视[16],然尚有不讳再嫁之事[17],尚有以妻为齐之说。”如果我们借用“妻,齐也”的说法总结汉代妇女在若干方面享有与男子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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