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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时间:2009-7-24 13:57:27  来源:不详
摘  要:汉代夫妻关系是社会上重要的关系之一。夫妻之间的传统思维是夫妻尊卑有序,妻子要服从丈夫。夫妻和睦既有夫妻共度危难、相互理解,也有夫妻相互帮助。而因关系紧张,丈夫抛弃妻子,夫妻相互厮杀的现象则显示了夫妻间的不和谐,复杂的夫妻关系是汉代社会生活的反映。
  关键词:汉代;夫妻关系;抛弃
   众所周知,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秩序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夫妻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汉代呈现出复杂的现象,既有夫妻恩爱、夫唱妇随的典型事例,也有夫妻反目成仇,甚至相互杀戮的事实。多样的夫妻关系折射出了汉代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
一、夫妻关系的理念
  在汉代人的视野中,对夫妻关系的看与先以来儒家的观点没有大的区别,即强调夫妻之间尊卑有序。司马迁在《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的序言中说:“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 他将夫妻关系提到人伦道德维护的高度去看待,同时指出:“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即夫妻亲情是亘古不变的,即使位居“君”、“父”之尊,也不能夺其所爱。因而他在言及撰著《史记》目的时说:“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1](《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故而张守节《史记正义·论史例》称司马迁作《史记》“并采六家杂说以成一史,备论君臣、父子、夫妻、长幼之序。”公孙弘在上汉武帝的奏章中也说“天下之通道五”,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之序”,[1](《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可见夫妻关系作为社会上五种重要关系之一,其有序化的格局对社会的安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汉代的统治者在所下的诏书中,多次表达了借助夫妻关系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因为夫妻关系的稳定不仅对于家庭而且对于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孝文帝年十二月,针对沿用秦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的连坐法,在与诸官员商讨后,“除收帑诸相坐律令”,使夫妻间不再因一方犯法而株连另一方。[1](《史记》卷十《孝文本纪》)汉宣帝在地节四年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2](《汉书》卷八《宣帝纪》)对于夫妻之间因为相互包庇罪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汉宣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予以更多的关注。即在照顾妻子隐匿丈夫而不治罪的同时,对于丈夫隐匿妻子犯罪也要经过报告才能处理。建始三年谷永在上汉成帝书中表了“夫妻之际,王事纲纪,安危之机,圣王所致慎也”的观点。[2](《汉书》卷八十五《谷永传》)建平二年,汉哀帝因为其母亲丁太后死,为了将其父母葬在同一个陵园中,在所下的诏书中有“朕闻夫妇一体”之说,说明在他的心目中有夫妇同心相附的观念。[2](《汉书》卷十一《哀帝纪》)汉平帝元始四年也有“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的诏书,[2](《汉书》卷十二《平帝纪》)反映了平帝对夫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即夫妻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封建士大夫也多次论述了夫妻关系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汉景帝时,淮南王刘安欲乘吴王叛乱之际起兵,其谋臣伍被就指出:“被窃观朝廷之政,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举错遵古之道,风俗纪纲未有所缺也。”[1](《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反对起兵,可以看出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伍被感到不适合起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七国之乱”时,汉朝廷取得胜利的关键。班固在《汉书》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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