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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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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7: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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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生产的工具,虽然说张苍的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嫡妻,但其婚姻关系的存在则是不容置疑的。昌邑哀王刘髆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2](《汉书》卷六十《武五子传·昌邑哀王刘髆传》)元帝后王政君之母李氏因其父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后以妒去,更嫁为河内苟宾妻。”[2](《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因丈夫的荒淫无度妻子最终离其而去。因为妻子不能生育而在他人的帮助下赶走妻子的现象见诸《谢承书》,该书曰:“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4](《后汉书》卷三十七《桓荣传》李贤注引) 严格说来,上述的这些现象都可以归类到夫妻间的不和谐方面,但因这些现象毕竟不是正常夫妻关系中普遍存在的,故专列而论之。这些现象影响了夫妻间的感情,破坏了夫妻间的和睦,打乱了家庭的关系,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董仲舒.春秋繁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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