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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时间:2009-7-24 13:57:27  来源:不详
此之数乎。”说明为了维护夫妻之间的正常关系,父母不但要教育其子,而且对于将为人妻的女性也要教育。在《敬慎第三》中她对夫妻相处时所出现的一些现象作了剖析,认为“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才是夫妻关系得以长久维持的重要原因,“夫敬非它,持久之谓也,夫顺非它,宽裕之谓也”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所以因长久相处,“房室周旋,遂生媟黩”的现象就发生了。夫妻相互不尊敬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然使夫妻关系恶化,“媟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夫妻因为相争而最后大打出手,“侮夫不节,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班昭最后总结为“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这可以说是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在《专心第五》中,班昭引用《仪礼》的话再次强调了“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即妻子不可以提出离婚,否则“行违神祇,天则罚之。”[4](《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曹世叔妻传》)从班昭所作的《内诫》我们可以看出,其出发点是为了将夫妻关系固定在维护丈夫的权威和妻子的屈从地位上,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转移,以丈夫的好恶为日常生活的目的和追求目标,妻子对于丈夫要顺从,妻子不可以主动离婚。班昭的思想实际上是针对两汉以来社会上夫妻关系所出现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应对之策,所以《女诫》这一“有助内训”的文章一问世,跟随班昭学习《汉书》的马融就非常赞同,史称“马融善之,令妻女习焉。”
  综观两汉时期封建士大夫关于夫妻关系的一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统治阶级将夫妻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个重要关系,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将夫妻关系的维护上升到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高度去认识。虽然说夫妻关系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统治阶级也规定了一系列的夫妻共同遵守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只能是统治集团的美好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既有夫妻间的琴瑟奏鸣,也有夫妻间的横眉冷对,甚而杀死对方。

二、琴瑟和鸣的夫妻关系
  汉代夫妻关系的协调发展是夫妻关系中的主流,因为夫妻间的相亲相爱对于家庭的稳定,社会风俗的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在汉代的史籍中关于夫妻间和睦的关系记述较多。夫妻关系和睦的表现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既有夫妻共度危难的情形,也有夫妻彼此理解的现象,更有夫妻间的互相帮助。
  夫妻共度危难的情形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同舟共济的思想,在汉代倡导夫妻关系和睦的环境下,这一现象更具有它的现实意义。我们以历史实例来说明这一问题。汉景帝时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可以说妇孺皆知,因为卓王孙不满意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婚事,不给其女嫁妆,“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炉。相如身自著犊鼻褌,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到后来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1](《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夫妻二人齐心协力度过了难关,也加深了夫妻情感。王章早年“为诸生学长安,独与妻居。”因为得病无钱医治,没有被子,“卧牛衣中”。生活的困厄使他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与妻决,涕泣。”其妻怒斥曰:“仲卿(王章字——引者注)!京师尊贵在朝廷人谁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卬,乃反涕泣,何鄙也。”[2](《汉书》卷七十六《王章传》)在妻子的鼓励下,王章因此而振起。后来王章反对王凤专权,其妻又劝解他:“人当知足,独不念牛衣中涕泣时耶?”王章不听,终受排挤而死。[2](《汉书》卷七十六《王章传》)王章之妻在丈夫遇到困难之时激励丈夫,而当丈夫即将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中时又予以规劝,充分显现了夫妻间的相知相爱。再如张骞出使西域,为匈奴所留,“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后来张骞乘匈奴内乱之机,“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2](《汉书》卷六十一《张骞传》)对于曾经跟随自己患难与共的妻子,张骞将其带回了汉朝,并没有因她是胡人而轻视。
  夫妻间的相互愉悦、彼此疼爱显现出了更多的人间真情。东方朔在汉武帝三伏日赐肉的仪式上,因“大官丞日晏不来”,他拔剑割肉而去,当汉武帝问他为其原因时,东方朔说:“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师古曰:“细君,朔妻之名。一说,细,小也,朔自比于诸侯,谓其妻曰小君。”),又何仁也。”对于东方朔的自誉。汉武帝无可奈何,“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2](《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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