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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时间:2009-7-24 13:57:27  来源:不详
回故乡的途中被人掳掠的,所以黄昌对妻子依然情深如故。
  有的夫妻关系本来很好,只因为婆母从中作梗,丈夫才抛弃了妻子。邓元义的妻子因夫父伯考为尚书仆射,元义还乡里,妻留“事姑甚谨,姑憎之,幽闭空室,节其食饮,羸露日困,妻终无怨言。”元义之父知道详情后同情儿媳的遭遇,“因遣归家。”离婚后她曾对儿子邓朗说:“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过,乃如此邪?”[4]《后汉书》卷四十八《应奉传》李贤注引《汝南记》)而《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之母虽折磨儿媳,并迫使儿媳与儿子离婚,但终不能破坏二人的患难情感,成为千古之绝唱。

三、不和谐的夫妻关系
  不和谐的夫妻关系的表现为抛弃妻子的现象以及互相厮杀,抛弃妻子的现象略有以下几端:
  其一,有的是为了理想追求而抛弃妻子。司马迁《报任安书》说:“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亲戚,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仆不幸,蚤失二亲,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2](《汉书》卷六十《司马迁传》)司马迁在被处以腐刑后,表明为了正义而不顾妻子。又有郅都为官清廉,常常说:“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1](《史记》卷一百一十二《酷吏列传》)为了效忠朝廷,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无暇顾及。
  其二,有的是因妻子的行为不符合封建的伦理道德而抛弃妻子。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其兄长为了使陈平能够出人头地,“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因为陈平长的英俊潇洒,所以当“其嫂疾平之不亲家生产”,并且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时,其兄长“闻之,逐其妇弃之”。[2](《汉书》卷四十《陈平传》)因其妇待家人无爱,陈平之兄将妻子赶走。李充家贫,兄弟六人“同食递衣”。其妻私下对李充曰:“今贫居如此,难以久安,妾有私财,愿思分异。”李充假装答应:“如欲别居,当酝酒具会,请呼乡里内外,共议其事。”其妻就“置酒宴客”,李充跪在母亲前面说:“此妇无状,而教充离间母兄,罪合遣斥。”于是当着众乡邻的面,“便呵叱其妇,逐令出门,妇衔涕而去。”[4](《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传·李充传》)妻子本想通过众乡邻帮助分家,而丈夫则借机将其赶走。冯衍的第一个妻子为北地任氏女,因为“悍忌”,使他“不得畜媵妾,儿女常自操井臼,老竟逐之,遂埳壈于时。”冯衍《与妇弟任武达书》对妻子的所谓恶行进行了揭露,最后竟发出了“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的呐喊,可见夫妻关系已经僵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4](《后汉书》卷二十八下《冯衍传》李贤注引《衍集》)第二个妻子因为对其子冯豹“欲行毒害”,又被冯衍赶走。[4](《后汉书》卷二十八下《冯衍传附子豹传》)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4](《后汉书》卷二十九《鲍永传》)这都是因对丈夫家人不好而被丈夫赶走。妻子照顾母亲不周,丈夫有时也赶走妻子,又有因妻子的诚心而将妻子迎还,《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姜诗妻传》所载的姜诗妻事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广汉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妻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其子后因远汲溺死,妻恐姑哀伤,不敢言,而托以行学不在。姑嗜鱼鱠,又不能独食,夫妇常力作供鱠,呼邻母共之。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每旦辄出双鲤鱼,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贼经诗里,弛兵而过,曰:“惊大孝必触鬼神。”时岁荒,贼乃遗诗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
  其三,有的是因政治原因抛弃妻子。汉昭帝时,霍光“以女妻日磾嗣子赏”,汉宣帝即位后,已为太仆的金赏,因为“霍氏有事萌牙,上书去妻。”[2](《汉书》卷六十八《金日磾传》)因为害怕祸及自身,金赏抛弃了妻子。王莽末年政治混乱,活活拆散原配夫妻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为“人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其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愁苦死者什六七。”[4](《后汉书》卷十三《隗嚣传》李贤注)王莽此举是为了惩罚盗铸,但无疑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秩序陷于混乱,以至于十分之六七的夫妻因此而愁死。窦融在朝中十余年,他的子孙多不遵守法律,长子窦穆“以封在安丰,欲令姻戚悉据故六安国,遂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因以女妻之。(永平)五年,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乃尽免穆等官。”[4](《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传》)窦穆仗势而拆散刘盱夫妻,由于政治原因造成了夫妻分离。
  其四,社会的不安定,灾害频仍也使普通的民众不得不在在灾荒之年嫁妻卖子。初元元年,关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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